丁公司以保證人的身份在匯票上簽章了,就承擔連帶責任哦
對于第三問不是很理解提供的保證沒有說明應該是一般保證,而不是連帶保證!那么一般保證可以要求先向被保證人來承擔,超過不足以償還債務的部分才由被保證承擔。跟這個知識點有點背離?
2.案情:2018年6月1日,李某向銀行借款500萬元,期限1 年。銀行要求李某提供擔保。李某找到了經濟實力較好的甲、乙、丙 3人。甲與銀行簽訂了保證合同,表示愿意在李某不能履行時代為還 款。乙以保證人的身份在李某與銀行的借款合同上簽字。丙單方向銀 行出具了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函。 問題: (1)甲、乙、丙3人是否都可以設立保證?若能夠設立保證的, 保證的性質屬于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為什么?(14分) (2)如果甲、乙、丙的保證沒有約定保證期限,則保證期間何 時屆滿?為什么?(12分) (3)如果在保證期間內,經過銀行同意,李某將債務轉讓給劉 某,此時保證人是否還需要承擔保證責任?為什么?(12分) (4)如果在保證期間內,李某與銀行協商,將借款期限延長3 個月,保證人對于變更之后的債務是否還需要承擔責任?為什么? (12分)
關于一般保證合同承擔保證份額的問題。 假如一般保證合同,3位保證人甲乙丙共同保證,但沒約定保證份額,債務人也已經破產沒有錢了。 那么問題①是不是默認3個保證人各承擔3分之1保證責任? 問題②債權人是不是可以向其中一位保證人甲請求其承擔全部100%份額的保證責任? 問題③保證人甲承擔完100%的保證責任之后,那么多承擔的三分之二保證責任找誰追償?是可以找乙丙各追償3分之1,還是找債務人追償100%的全部保證責任(可債務人已經破產沒錢了),還是找乙丙當中的一人去追償3分之2??
下列關于共同訴訟的表述,錯誤的有( )。 A.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以登記的經營者和實際經營者為共同訴訟人 B.因保證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保證合同約定為一般保證,債權人僅起訴被保證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 C.企業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動發生的糾紛,以分立后的企業為共同訴訟人 D.以掛靠形式從事民事活動,當事人請求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該掛靠人和被掛靠人為共同訴訟人 E.因保證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債權人向保證人和被保證人一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將被保證人列為被告,將保證人列為第三人 正確答案 : B,E 【知識點】共同訴訟 必要的共同訴訟的情形有的是為共同訴訟人有的是為共同被告?
甲向乙借款10萬元,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后來甲將債務中的5萬元轉讓給丁。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下列關于債務轉讓的效力以及丙的擔保責任承擔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將債務轉讓給丁,通知到達乙后對乙生效 B.甲將債務轉讓給丁,通知到達丙后對丙生效 C.經甲催告后,乙在合理期限內未作表示的,視為乙同意甲將債務轉讓給丁 D.若甲將債務轉讓給丁未經丙書面同意,丙對該轉讓的5萬元債務不承擔保證責任 正確答案 : D 【知識點】保證 答案解析 : (1)選項AC:免責的債務承擔須經債權人“明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問題:加入債務人的,這不是利于債權人和保證人嗎?不懂
彌補虧損的分錄是怎么寫的,不然就和計提數不一致
發票已經確認收入發現多開了,成本也已經確認了,這種紅沖怎么處理呢?
1.剛成立的一般納稅人的企業,給員工只是繳納社??梢詥?,不繳納醫保等其它的保險?2.作為公司合伙人,若只在合作企業繳納社保,不領工資,對目前正在領的失業金有影響嗎?
老師 個稅系統 1個月內還可以導兩次的 因為報一次 4這會要預算 這個月發放的工資
老師,開票給個人,個人需要提供什么資料啊
老師我們是生產加工企業,購進得固定資產叉車上月,這月可以開叉車票嗎?相當于賣了
老師,兩人成立了一個小型有限責任公司,現在一個股東將所有股權轉讓給另外一個股東,需要準備什么資料呢,股權轉讓書是自己找模版就行了嗎
怎么算還差多少進項票
第6問 答案給的是恰當 不需要執行第2和3的流程嗎
關于這個企業匯算清繳之前暫估的入庫單發票不及時回來需要企業匯算清繳納稅調增,是哪條稅法規定的。因為入庫單暫估,然后進去成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