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按照收入申報就可以了
我們是商管公司,是區管委會旗下集團公司的子公司,承接區內一些房產的租賃,自己沒有房產,其他公司管理房產,出租給商家還有一些公司員工短租,會收取租賃費,公攤能耗,給商家的一簽簽幾年的合同,前幾年免租金,后面幾年打折收,每年折扣不同,單位要求我們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成本,收入和支出匹配 問題1對于上述業務,收租金,房產不是自己的,這個算啥服務,用哪個稅率?公攤能耗尼,用哪個,收取的水電費用哪個?分別開具啥明目發票 問題2對于收取租金的,有的開票,有的不開票,租金一般一次會交一段時間的,有短租,有1,2年的,還有好幾年的,收取得租金啥時候交增值稅?啥時候交企業所得稅?不管開不開票,好幾年的那種前幾年免租是不是就收入為0,要求收入成本匹配,收入我要分批確認嗎?增值稅一次交了,但是收入按合同期間來確認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是嗎? 問題三成本這塊,房產擁有者會一段時間給個成本明細,他給我們200.套,我們就簽200套的合同,實際租出100套,那么成本我就分攤了,其實收入和成本不匹配 問題四合同確定了,收入和成本的,但是既沒開票也沒收到票,我估怎么入賬?票來了怎么做
我這是網絡貨運公司,是一個做運輸的平臺。貨主從我們平臺發貨,然后把需要給司機的運費,和9個點的稅費一起打到我們平臺,我們再把運費給司機。產生了多少金額的費用,我們就開多少金額的專項發票,比如1000塊運費,和90的稅,發票的價稅合計為1090。但實際中,1000塊錢,我們只向貨主收7個點的稅(政府對網絡貨運公司的稅有部分返還,我們愿意讓一部分利給客戶),那這種情況,附屬類是否可以應用在這里,發票的價稅合計額度為1070?發票上這個附屬類應該怎么填才對? 和貨主簽的協議,是不是可以按照每個月對方和我們保證多少量,全部的每張發票,我們都按照協議稅點開。還是說,需要我們和貨主協議,先達到多少量,這些量按照正常的金額開,完成保底額度之后,我們才能夠按照協議稅點開?此外,稅務局對于協議還有哪些要求和限制呢? 這種附屬類是屬于折扣銷售嗎?和平銷返利是不是同一種?
我們單位和另外單位簽了一個租金分攤協議,寫的是他們按照全額租金90%給我們租金,那我繳納印花稅,是按照每個季度收了錢后的金額繳納嗎?合同里是沒有寫具體金額的,只寫了分攤比例。租金分攤,電費分攤比例。那現在我怎么申報印花稅啊
老師,新印花稅,應稅憑證數量說是按合同份數填寫,我們是空調安裝維修單位,一般納稅人,是跟品牌方簽的合作協議,沒有具體金額,比如格力,安裝維修完工給他們開發票,那是不是這個單位不管開了幾張發票,數量都填1嗎,還有是零散的客戶,都沒合同,數量怎么填,計稅金額按含稅,還是不含稅填?
老師您好!我上次問到了關于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問題。我們是建筑行業,打地基,用的設備是強夯機。但是買的鋼板,鋼絲繩那些,一次性進成本不合理,因為金額太大,鋼板做出來的夯錘,會用到不同的工地,設備上帶的鋼絲繩也是同樣。所以我把買來的鋼板記入長期待攤費用(分三年攤銷),鋼絲繩就記入低值易耗品。我當時說的是我按項目產值比例進行分攤這個長期待攤費用和鋼絲繩費用。但是現在發現不太合理,因為有的項目雖然有產值,但他并不是我公司設備干的活,而是外面租賃設備干的活(的對于外面租賃設備,我們是不管夯錘和鋼絲繩的,都是有設備老板自己負責)。所以我想按照我們每個項目上自己公司設備分攤的折舊額比例,來分攤當年的長期待攤費用和鋼絲繩費用。這樣分攤可以嗎?
小型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是一回事嗎
做賬是按不含稅金額做,申報印花稅是按含稅金額繳納,所得稅匯算要不要調減
請問老師,我這里要做所得稅匯算清繳,但是2024年度,我沒有計提2024年11月 12月份工資,也沒有發放,也沒有計提2024年度11份,12月份社保費,但是在2025年一月繳納了2024年11 12社保 4月繳納了2023年度7-12分公積金,我該怎么做納稅調整
你好我們東西運到港口了公司到港口的運輸發票有幾個注意的事項,車牌號,公司到目的地這些要寫嗎
老師您好!低值五五攤銷,領用是銷售部門,后來銷售部門不用了就轉到員工宿管室了,領用時攤銷走的銷售費用,現在報廢要在攤銷另一半,那現在在宿管室報廢攤銷的這另一半是走銷售費用,還是走管理費用?
老師,公司繳納的社保基數,1月和2月的不一致,我在填報工商年報信息的時候我該怎么填寫呢
老師勞務費的個稅是多少
老師,你好!稅收滯納金申報后有繳費截止期限嗎?超過期限會不會被處罰呢?
如果實收資本沒有實繳可以用盈余公積轉嗎
老師好,我們申購了1批銅材料,還沒有付款,現在用完了,有一些廢品退回廠家,我們付款的金額扣除這些廢品,然后廠家開票給我們的金額是按我們付款的金額開票的,但是稅局那邊要求這些退回去廠家的廢品需要我們確認收入交稅,我們這個應該怎樣處理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