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勞務報酬做賬不是做工資下面,這個直接做借管理費用 勞務費,貸應交個人所得稅,貸銀行這樣
老師問下,每月計提工資50000,發每月生活費40000,平時做的分錄計提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工資4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40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30000 貸:銀行存款30000 報表上有余額應付職工薪酬10000未發,我可以這樣做分錄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 40000貸:應付職工薪酬 40000 轉借:應付職工薪酬40000貸:其他應付款-職工工資40000,借:其他應付款-職工工資30000 貸:銀行存款30000,這樣報表上就體現余額在其他應付款里了。應付職工薪酬沒有余額。
老師,請問請的兼職員工,支付了兼職的工資,我賬里面做的是 計提時,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然后當月申報了個稅里面的勞務報酬(一般勞務),這樣可以嗎?
老師,我公司為2個員工支付了8000元的會計培訓費。已經并入工資申報了個稅,請問我怎么做會計分錄呢。第一種:計提,借:銷售費用-職工工資8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8000 員工,拿發票報銷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8000 貸:銀行存款。第二種,計提 借:銷售費用-職工教育經費8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8000 貸:銀行存款8000 哪個合適呢
老師你好 工資計提借:管理費用-應付職工薪酬 工程施工-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時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這樣做的賬,結轉后的利潤表里的成本里面包含工資嗎
老師請問下我們公司發的員工獎金做的時候做在了借:管理費用-員工獎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支付資金的時候是: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貸:銀行存款,但老板喊調整在管理費用-職工薪酬里面,我應該怎樣調整?
電子稅務局點提交可以撤回嗎?提交算申報嗎
一般納稅人變成小規模納稅人后,應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科目有余額要怎么處理
員工1-2月工資都是零申報,現在3月所屬期不打算申報員工了,可以把員工離職時間填在24年的12月份嗎
老師您好!因存在視同銷售行為,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記入銷售費用了,稅務上已確認銷項稅額,賬表不符,怎么調整可相符
企業法人以自己房子向銀行貸款,銀行直接將款項打給了有合同的第三方公司,然后第三方將款打給個人。公司賬面沒有款進出入。最終也是法人自己還銀行款。只不過第三方收到錢后給我們公司開了發票,這種情況怎么做賬呀。
資產負債表的年報是在財務軟件選擇2024年12期的嗎
看科目余額表能看得出。這個季度是虧損還是盈利嗎?
支付憑證截圖是報銷必須的原始憑證?
老師要是個人部分直接發工資扣除計其他應付款那其他應付款一直掛賬
老師就是我把個人部分社保直接記在了應付職工薪酬工資里面那匯算清繳是不是調增
好的,明白了,老師,那這種兼職勞務,需要代開勞務費發票嗎?
需要,需要取得勞務發票,
老師,請問勞務發票具體怎么開具呢,是由誰開具呢?為什么要開具勞務發票呢?
是不是有考勤,有按月發工資,和全職是一樣同工同酬 ,這樣是按工資不需要取得勞務發票,做分錄按你上面那個寫做 招聘使用兼職員工時,應結合國稅函[2005]382號和財稅[2009]29號文件進行稅收處理,勞務報酬所得需開具相應發票入賬。 4、如果企業按照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用工合同雇用臨時用工人員,支付給雇用員工的工資,可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進行稅收處理。
嗯嗯,老師,就是說長期兼職,可以不開具勞務發票,臨時兼職,是要開具勞務發票入賬的。那么,申報個人所得稅的時候,長期兼職的工資,應該申報正常工資薪金,還是申報勞務報酬(一般勞務報酬工資)呢?
長期兼職的工資,應該申報正常工資薪金,
老師,長期兼職的員工,公司可以不幫他繳納社保公積金嗎?如果不繳納社保公積金,那么也可以申報在正常工資薪金老媽嗎?稅務局不是有規定,申報正常工資薪金的員工,必須要在公司繳納社保公積金的嗎?這個怎么處理呢?
你們那邊社保管的這么嚴嗎,一般是長期兼職可以只需要交工傷保險就可以,你這個最好是問下你社保局那邊看你們那邊長期兼職看咋規定的,12333
好的,老師,那可以這樣理解,長期兼職的,簽訂了長期勞務合同的這種工資發放,一般正常都是申報正常工資薪金的,而且不用去稅務局代開勞務發票的,對嗎?
是不是可以不 交社保,你問下你社保局那邊12333 ,你們那長期兼職是不是這樣的? 一、非全日制用工作定義 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系 1.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勞動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勞動者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 勞動者通過依法成立的勞務派遣組織為其他單位、家庭或個人提供非全日制勞動的,由勞務派遣組織與非全日制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03〕12號) 2.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而全日制用工的,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 3.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三個月以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其他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法》第七十條) 4.規定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而全日制用工的,雙方當事人應當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 5.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從事非全日制工作,應當在錄用后到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錄用備案手續。《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03〕12號) 6.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檔案可由本人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的公共職業介紹機構代管。《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03〕12號)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 1.規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而全日制用工勞動者執行的是月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并報勞動保障部備案。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以下因素:當地政府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當地政府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未包含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因素的,還應考慮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測算方法為: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20.92÷8)×(1+單位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比例之和)〕×(1+浮動系數)。《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03〕12號) 2.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應當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可以按小時、日、周或月為單位結算。《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03〕12號)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 1.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2.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3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五、非全日制用工的報酬個稅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第六條))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第六條)) 綜上述,用工單位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報酬應該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來源:小陳稅務??作者:小陳稅務???
好的,太詳細了,我再好好研究一下,謝謝老師,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短期兼職的勞務報酬,是需要員工去稅務局代開勞務發票嗎?這種勞務發票的稅是怎么收取的呢?如果開了勞務費發票的,我還要申報個稅嗎?
還有勞務報酬(一般勞務報酬工資)申報,有一個800元內,不用繳納個稅的政策,這個和上面我問的短期兼職有關系嗎?
有這個是這樣的, (一)增值稅: 增值稅:增值稅 = 收入/(1%2B1%) ×1% (二)城建稅 =增值稅×(1%或5%或7%) (在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2019年1月1日起減半征收。) 月銷售 額不超過10萬不需要交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三)教育費附加 =增值稅×3% (2019年1月1日起減半征收。) (四)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稅×2% (2019年1月1日起減半征收。) 不超過4000 ,減除費用按800 ,應納稅額=(不含稅收入-800)*稅率,超過4000 減除費用按20% ,這個應納稅額=(不含稅收入*(1-20%))*稅率, 是不是需要代扣個稅,需要看你們這個對方代開發票備注欄是不是寫需要支付方代扣個稅
老師,您說的4000是什么標準呢,我知道正常工資薪金是不超過5000元免個稅,那4000是啥呢
不是,這個是支付報酬大于4000 就減除費用800 ,小于4000減除費用就是1-20% ,你看那個發票上面不含稅金額,這個是多少
好的,謝謝老師!
好的,我先回復別的學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