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正規的應該通過銀行轉賬發放 可以讓員工開自己單位銀行的銀行卡 這樣不需要手續費 如果發放現金的話 要員工在工資表上簽字 然后申報個人所得稅
老師,我們是建筑安裝清包工小規模公司。平時每個月會發農民工2000基本生活費。算是發一部分工資。等拿到工程款,才補發欠的工資。 平時發生活費可以發現金嗎? 我們項目都在外地。可不可以把這部分工資統一轉給在現場的老板,他去發給下面的每個人,同時讓員工簽字。因為每個人轉賬,幾個月下來手續費挺多的。
老師,我有這么一個問題:我們公司承接了一個鋼結構安裝的工程,然后我們分包了出去,承包單位是一個勞務派遣公司,9月25日發包單位付款,付了80萬,拿錢的前提是:1.我們公司與所有務工人員簽定的勞動合同( 發包單位給的樣本)2.所有勞務人員的工資表,銀行卡 3.發票 我們付給勞務公司哪能有80萬,為了拿回這80萬我們到處找人,做工資表,簽合同。錢是拿回來了,可我們的帳怎么處理呢。我想了三個方案:方案1.把這些勞務人員全當成勞務公司的人,然后讓他們出個代付款證明,付款證明就是工資表和發包單位付工資流水。 方案2.讓勞務人員開發票。老師我的問題是:1.哪個方案處理從有利于企業應對稅務等部門檢查有利,還是兩個方案都不好,您有更好的建議。2.勞務派遣合同上是不是應該注明怎么結算,這樣的合同結算是定好每個人多少錢,還是規定好干完多少平米的活,每平米多少錢?
老師們,小建筑工程公司的一個700多萬的合同,我們是乙方,就這個一個項目快竣工了,而且是分包出去的,等于項目經理掛靠我們乙方公司的資質承包的這個項目,合同里也寫地非常明確乙方承包的施工隊農民工工資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并提供月工資表名單,可實際上這部分人工費甲方未按合同履行,而是直接給這農民工發了工資,但是這部分農民工的個人所得稅申報在乙方公司提交的,我才來幾天,我所在的乙方公司小會計居然又拿這部分農民工工資虛計提了工資,貸方都掛到其他應付老板(表示墊付的)累計900多萬了,可實際上賬上根本沒有那么多的錢,這一個合同也就700多萬,工程款還都沒有及時撥過來,卻要求開票
您好老師,我想咨詢一下1.我們公司是建筑企業,在外面干工程活以往都是有勞務派遣公司對我們開具這塊的費用,最近的工程找了臨時的工人只用一次這種,然后勞務公司對我們開的是人力資源服務的勞務服務費發票,說屬于勞務外包,這樣對嗎?我拿這種勞務外包發票入賬入什么科目?2.還有這家勞務公司說明年要我們整靈活用工平臺,對我們開靈活用工服務費發票,那靈活用工服務費發票入賬應該入什么科目?3.我們家國外工程開的都是普票免稅的發票,那對方如果對我開靈活用工專票6%服務費發票我還能抵扣嗎?是不是國外的這種免稅普票只能收普票入成本呀?4.勞務外包是不是不屬于工資類,管理口的工資審批表是不是不用報勞務外包這塊?因為我們工資審批表每個月都要申報,只包括在職在崗的和勞務派遣這2部分的工資,沒看到勞務外包的這部分。
養老院賬務處理實務操作
請問這個政策指的是自然年嗎?假如在2024年的12月份取得的收入,2024年就只能享受一個月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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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費用是白條入賬的,在企業年報的時候要調整出來,是填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嗎,是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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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做的納稅申報更正,更正完為什么提示有不符的地方,這是真實正確的數據,我已經提交更正申報了,再點進去還是顯示有不相符的數據,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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