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勞務合同 是按照(13000-4000)*20%申報個稅。 和工資薪金的5000扣除無關
請教一個個稅申報的實務問題:甲公司本月發放8月的工資,但是某員工1-7月的工資都是在乙 公司申報的,且沒有繳過個稅,8月的工資金額+1-7月的工資金額超過了減除費用,按計算是會產生稅金的,請問在甲公司申報時,系統會自動相加甲、乙的金額嗎?是在申報8月工資的時候扣稅嗎?(該員工在系統里兩公司的入職日期都是2020.1.01,所以兩公司系統里的減除費用都是滿額的)。還是說因為入職日期都是1月,所以系統現在不會算甲乙申報的總計數,而是在匯算清繳的時候總計呢
我是建筑行業,跟員工簽訂的都是勞務合同,其中一個員工的工資是一個月13,000元,公司代扣個稅應該申報多少?按工資薪金申報,是減去基本扣除額5000一下8000要征稅嗎?是按8000*3%計,還是8000*20%計扣個稅呢?還是應該怎么計呢? 現在人要離職,求急助!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1-4月份工資個稅是0申報,5-6月員工個稅都是按照5000元工資申報的(不用交稅),7月份開始按照員工正常工作申報個稅,但是出現如下奇怪問題: 我把7月份員工工資導入到申報系統,以其中一個員工A為例:A員工累計收入18000元(5月5000,6月5000,7月8000),當月社保公積金772元,但是顯示累計減除費用35000元(我覺得是1-7月份每個月5000的扣除數),沒有其他專項附加扣除項,這樣就導致系統算出來的當月應納稅所得額為0,當月應繳個稅也為0; 但是另一個B同事,是7月新入職的,B同事顯示的卻是累計收入8000,累計減除費用5000元,社保公積金772元,當月應納稅所得額2228,應繳個稅66.84元; 同一個公司的員工,為什么會出現上面這個差異呢?
我們公司每月幫員工申報工資代扣個稅都沒有直接在員工每月公司里扣除說是要按年結算一次性在員工工資里扣除(那現在是有員工離職了,公司繳納的個稅應該清算一下在員工當月工資扣除嗎?還是說沒滿一年公司可以自己進行年度匯算清繳退稅)不知道怎么弄了
我們是一家勞務派遣公司,差額計稅,個稅是根據實發工資申報的,個人部分的五險一金在個稅申報表中有體現,報增值稅的附表三可扣除金額應該怎么算呢?代發工資+代繳的社保公積金,這個代繳社保公積金只有公司部分可以扣除嗎?還是個人部分也可以扣除?
看到的老師們好,我小叔子是一個公司的經理,老板被抓了,現在發他郵箱一些發票讓他去說明情況,怎么說才能推脫自己的責任。發票是購買一些公司的辦公用品,當然是假票,套出錢用來給客戶送禮。有這方面經驗的老師幫幫忙,謝謝老師。
計算這個消費稅是不得扣減舊貨物的收購價格,就是正常銷售50臺,以舊換新20臺。要加上
老師,問一下,企業從個人租賃的房屋用于辦公,企業需要繳納房產稅么
我公司買了一個探礦權,探礦權地不在營業執照注冊地。這個對后期取得采礦權有影響嗎?
公司問個人租的房子,產生的水電費,房東沒法開票給個人,只有收款收據,公司可以入賬嗎,需要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老師你好,轉賬的時候,用途可以寫培訓費加人名嗎,就是用途可以自己編寫嗎
老師,那像餐飲業購入的食材一次計入主營業務成本,就會出現成本倒掛,那是不是可以先都計入原材料,然后再根據當月的收入按百分比轉到主營業務成本,也不用附附件啊
老師,24年暫估成本費用一直沒有發票沖回,匯算清繳調增,那賬怎么處理?
老師您好,我們是信息服務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幫企業招人那種,對外開具的是信息服務費發票,有時候服務收入發票未當月開具,賬上先做的預收賬款。但信息服務費的進項發票基本當月都能收回,收回后若做主營業務成本,就會導致成本大于收入,配比不對,這種情況下的信息服務費要入什么科目好?。?/p>
老師本來我們談好了是1千塊錢,這1千塊錢是純收入,但是對方要求開百分之三的專票,這樣我們需要收拾收回來這個稅錢,應該給對方開多少發票
老師你好,但是那樣的話,員工個人的稅負很高,都不愿意干,在實際操作中,有沒有什么其他好的辦法可以讓大家都比較樂意接受呢?
只是暫時的稅負高 匯算清繳的時候并入綜合所得 然后計算個稅 多退少補
不太明白,能否舉個例子是怎樣計多退少補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