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計入固定資產原值,不得稅前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下列有關扣除項目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 A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據實扣除 B 企業按規定為投資者或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準予扣除 C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在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0. 5%的限額內據實扣除 D 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扣除
企業所得稅扣除項目范圍是指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那構建固定資產的費用也是費用,為什么不可以全額扣除?
甲企業為居民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25%,2019年度有關經濟業務如下:(1)2019年度,企業利潤總額為10000萬元,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國債利息收入50萬元;(2)全年實發合理工資、薪金總額100萬元,實際發生職工教育經費1.5萬元、職工福利費15萬元、工會經費3萬元。按稅法規定,準予應納稅所得額前扣除的教育經費、職工福利費和工會經費是工資總額的8%、14%和2%的比例。(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100萬元。已知: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4)行政罰款支出50萬元。沒有其他納稅調整事項要求:(單位:萬元)(1)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職工福利費是多少?(2)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的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是多少?(3)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業務招待費是多少?(4)采用調整法,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5)計算應交企業所得稅并寫出會計分錄。
2021年甲企業取得銷售收入8000萬元,當年發生的與生產經營相關的業務招待費60萬元,上年因超支在稅前未能扣除的與生產經營相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5萬元;當年發生的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廣告費500萬元,上年因超支在稅前未能扣除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200萬元。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甲企業在計算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關于業務招待費和廣告費準予扣除數額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 業務招待費準予扣除的數額為39萬元 B 業務招待費準予扣除的數額為36萬元 C 廣告費準予扣除的數額為500萬元 D 廣告費準予扣除的數額為700萬元
3.某市家用電器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注冊資本3000萬元。2018年度發生相關業務如下:(1)銷售產品取得不含稅銷售額8000萬元,債券利息收入240萬元(其中國債利息收入30萬元);應扣除的銷售成本5100萬元,繳納增值稅600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60萬元。(2)發生銷售費用1000萬元,其中廣告費用800萬元;發生財務費用200萬元,其中支付向管理企業借款2000萬元一年的利息160萬元(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為6%);發生管理費用1100萬元,其中用于新產品、新工藝研制而實際支出的研究開發費用200萬元。(3)2016年度、2017年度經稅務機關確認的虧損分別為70萬元和40萬元。要求:根據上述資料,計算有關納稅事項。(1)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的銷售費用。(2)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的財務費用。(3)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的管理費用。(4)計算該企業2018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5)計算該企業2018年度實際應納的企業所得稅。
老師公司原來是代賬做的,4月現剛到公司,中旬開始交接,是不是可以要求代賬公司把所得稅匯算給做完?
老師好:入庫的庫存商品的成本,到賣出商品,到主營業務收入,這個程序的分錄怎么做?我有點表達不清楚,不知道該怎么描述
外貿公司首次退稅函調,請問是調查哪些內容?需要供應商準備什么資料?
這個2024年的當年境內所得額178.26怎么來的,去不掉
所得稅已計提,但本季度彌補上年虧損,不交所得稅,怎么分錄入帳
老師,我想問一下,比如說,我2024年暫估41萬,然后2025年3月份回成本40萬,那我是不是應該在2025年沖紅暫估的41萬,然后做回成本40萬,匯算清繳在其他欄次調整1萬元,補稅,這么理解對嗎?
老師,1月份按之前的加權平均單價暫估了成本,因為數量開超了,二月補進來一部分,不夠補暫估的,3月又開進來一部分,還是不夠,這種賬務上怎么處理
老師,有一個員工離職了社保沒有及時退,導致離職后的第二個月公司在家幫他交社保,工資是0,如果個人社保部分也是公司承擔了,那么需要給他申報個稅嗎?
(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增值稅稅負率=當期應交的增值稅,對嗎?
2025年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做了賬之后,還得返回去電子稅務局更正24年底的財務報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