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票據本身就無效,那么后面這一些也是不具有效率的呀,因為你這個是屬于票據本身有問題,所以說,導致后面的這些就沒有相關的一個效率。
甲和乙買賣貨物,甲開出一張見票后定期付款的銀行承兌匯票給乙,乙后又將票據背書轉讓給丙,丁為乙的保證人,丙又將票據背書轉讓給戊,二十天后甲的開戶銀行A進行了承兌,情況如下。 1.如果開票時甲蓋的是合同專用章,此時票據是否有效?如果無效,乙后面的背書,保證,承兌等行為是否還有效,同時背書附條件,保證附條件,承兌附條件等條件是否有效?票據到期了,持票人持票還能收款嗎? 2.如果開票時蓋的是預留在銀行的財務專用章,后面的背書,保證,承兌蓋的章是合同專用章,那么此時背書,保證,承兌等行為是否有效,同時背書附條件,承兌附條件,保證付條件等條件是否有效。 3.如果保證,承兌,背書某個環節不符合規定,如背書有問題,承兌有問題,保證有問題,后面的被背書人還能否找背書人,承兌人,保證人進行追索?
如果出票時,票據就無效,那么后面的背書,保證,承兌還有效嗎,這個時候持票人可以向前手追索嗎
@樸老師回答我的問題 回頭背書怎么理解? 如果持票人為出票人的,對其前手無追索權怎么理解,意思是對后手有追索權嗎?可以畫個簡單圖講解一下嗎?
支票的追索權問題 如果支票的付款人宣告破產,持票人可以向背書人、保證人、出票人進行期前追索。請問這個結論正確嗎? 另外,按照講義中法條的理解,如果支票人的出票人宣告破產,持票人不能期前追索,那么提示付款的時候出票人賬戶沒錢支付怎么辦???(假設沒有保證人和背書人)
@樸老師回答我的問題 第九章 票據與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票據上記載的特定債務人的債務不存在,表現為:對特定票據債務人的追索權,因持票人未進行權利的保全而喪失。 權利的保全啥意思? 背書行為①被背書人名稱(可以被背書人補記?);②背書人的簽章。 未記載被保證人的→已承兌的匯票,承兌人為被保證人;未承兌的匯票,出票人為被保證人。 為何這樣規定?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找誰票據上的被保證人追索、還是找合同上的被保證人? 被保證人是誰,對保證人比較有利? 未記載保證日期的→出票日期為保證日期。這時候保證是出票日起算多久?
這個題計提折舊沒有一個是符合這個公式的
老板一共開了4家公司,一家是育苗基地公司,一家是做護膚品原材料,一家是國際貿易公司,一家是投資公司,老板問我幾家公司之間要怎么開票才合適,叫我出一份稅務籌劃方案給他
開代理記賬公司,個體工商戶可以嗎?這樣還是需要三個專職人員嗎?
公允模式下的投房出租了,確認收入的時候,不用結轉成本是嗎?所以可以理解為公允模式下的投房出租是沒有成本的?因為他沒有折扣減值呀!
這總結為提尾不提頭。這道題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銀行手續費沒有需要納稅調整的,需要填寫到a105000第23行嗎
想要查看企業這個月收入多少增值稅專票在哪里查
老師,好。成立上市公司,都要具備那些條件,或者前期都要做那些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