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您好,正常所得稅所屬期指的是發放的日期,所以不沖突,只要是工資和獎金都做了申報 就可以。同是,新個稅是累計工資進行個稅計算的,所以總額對了就可以。
一般納稅人,6月征期內已申報個稅,賬里已體現現金發放和計提6月工資(平均工資3000/人,上半年都按此標準來入賬和計提,未繳過個稅)。現7月征期里,6-7月工資已重新做出,需扣繳個稅(6-7月合計2個月個稅合并一起申報),6-7月工資實際在8月底前以公賬發放。請問賬里如何調賬?另6-7月實際應發工資能在7月征期里一起申報個稅嗎?和以前已申報過的個稅不沖突嗎?
本公司工資是下個月25號發,這次所屬期7月自然人扣繳系統做了6月的工資,已經申報扣稅。然后因為要發獎金,8.14號進系統算了一下獎金個稅計算,沒申報是不是當作沒申報扣款,會繳納滯納金?解決方案,是不是要么刪掉一次性全年獎金的表,或者申報掉?還是說不能申報掉?因為工資個人所得稅對應的是6月工資,7月25號發的銀行水單,憑證都做好了,做賬也完成了。還是說可以申報掉,憑證等9月做8月的賬的時候,跟8.25號發的工資一起做分錄?
老師,您好,小規模,7月以前,之前會計支付工資都不按實際發放來記賬和申報,也不從銀行公戶轉工資,直接就記借管理費用—工資,貸庫存現金,也不按實際來申報,就亂姓名來申報6個人的個稅,現在我想從7月撤銷申報后修改按實際公司員工23個人從公戶發放然后申報個稅,這樣行嗎,因為擔心一下子改變,專管員會不會注意?
老師好,請問年終獎在當月6月份發放今年的年終獎,個稅申報和工資不能合并一起申報吧?需要在7月份電子稅務局里“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對嗎?年底不能再發第二次是吧?如果還有獎金的話并入當月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
公司成立及員工情況:公司是6月份成立,所有員工之前是在另一家公司代管,9月份轉入新成立公司,有幾個問題麻煩老師幫忙理順: 1:工資發放情況:10月發放9月份工資,那我申報個稅是否是11月份申報10月份發放的9月份工資? 2:9月份開始,我們就是自己繳納社保了,等于是9月份工資未發放,但是五險一金已交,那我現在在申報9月份個稅的時候,是不是收入和扣除都填0? 3:特殊原因,一員工6-8月份工資在9月份一并發放2.7萬元且未繳納五險一金,但是在發放的時候并未扣除個稅,那我現在在申報9月份個稅的時候,是不是收入填2.7,扣除填0,先繳納個稅,然后這個個稅金額在10月份發放9月份工資的時候扣除,這樣操作是否合規? 4:上述同事,在申報個稅的時候,扣除的累計費用是20000,這樣是對的是吧?
煤炭商貿企業征收水利建設基金嗎,老師
老師,請問一下個體戶經營所得稅是怎么交呢?有具體規定嗎?我想知道一下,謝謝老師!
工商年報中自我承諾書誰簽字呢
老師,請問蔬菜免征增值稅開的免稅發票可以開專用發票嗎?
老師你好,我在做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候,我的累計折舊小于本年折舊,申報不了,主要原因是我24年清理了固定資產的,請問我應該怎么填寫。
老師您好,請教一下DRG費用消耗指數怎么計算,謝謝
老師,老板找的進項一月份就開進來了,但是沒入賬,能在4月份錄進去沖去年暫估嗎?
老師,我們購進(進口)機器的,然后機器配件壞了,國外供應商免費發貨給我們,但我們有付服務費,做了服務費的賬,但沒做進口材料的入庫,這有影響嗎
公司股東撤資,以新的股東重新注資,這樣方式和股權轉讓那個會比較好呢
老師,我們公司有一間買了多年的房產出售了,我應該怎么做賬呢
6月賬里已做了現金發放和計提6月工資(平均工資3000/人)的憑證,6月的工資計提和發放要在7月賬里反沖掉,做正確的入賬嗎?
如果是多計提了,要沖掉。
哦,少記提的需補記提即可。
同學,您好,是這樣操作。
上半年賬里一直是當月提當月發放工資。若更改后的話,相當于我7月個稅申報時是申報的6-7月計提工資,在9月銀行回單入賬里才體現發放工資已支付。剛才老師說個稅所屬期是申發放日期,那我如何操作?
或者是如何調整?
正常應該是七月工資,八月計提并發放,九月初申報,如果你已經是你那樣就不要更改了。當時個稅新政策改革的時候就出現了這個問題,稅務局沒有在這方面做過多的要求的。
我是小白,老師的話可以直白理解:7月個稅申報時,直接按(6-7月)計提工資申報即可,然后是9月賬里體現6-7月工資發放?
七月申報個稅,是六月發的工資,應該是五月的實際工資,所以你不要著急的申報七月的工資了。
老師的意思是上半年是沒交個稅的,雖上半年一直是 當月計提當月發工資憑證體現。就這次6-7月重新制作發工資時,7月 賬里就體現6月計提,8月賬里體現6月實際發放憑證,不用管8月底是否公賬把6-7月實際發放的事。這樣就把每月的計提和實際發放就錯開了。
7月的計提在8月賬里體現即可
同學,您好,是這樣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