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規定,試用期的員工如果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需要嚴格符合下列條件: 一、用人單位需要在勞動者入職時明確約定錄用條件。既然約定了試用期,用人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應制定相應的考核標準和錄用條件,該考核標準和錄用條件要合法、明確、具體,可操作。 二、用人單位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據證明。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要對不符合錄用條件進行舉證。這是用人單位理應承擔的舉證責任。 三、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在試用期內提出。不少用人單位,在試用期結束后隨意延長試用期,或者在試用期結束后才通知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這樣明顯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四、用人單位需要書面通知勞動者。
老師,第一題不選擇A嗎?試用期期間甲公司不能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是嗎?
老師 我問一下第三小題 醫療期內不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嗎
請問這道題,如果是勞動者過了試用期,不能勝任工作,請問我們公司要跟它解除勞動合同,是隨時都可以嗎,不需要補償工資吧?
4. 甲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甲公司可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張某解除勞動合同 B. 甲公司可額外支付張某1個月工資后解除勞動合同 C. 甲公司不得單方面解除與張某的勞動合同 D. 甲公司無需提前通知張某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是工傷導致的不能工作,C 如果是醫療期后不能工作,答案就是AB 對嗎?
(二)2017年12月3日,劉某到甲公司工作12月10日雙方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合同期限2年,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月工資3000元試用期滿月工資3600元;試用期內劉某若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甲公司可隨時通知其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題。(3)劉某與甲公司之間勞動關系建立的時間是什么時候?(4)合同關于試用期的期限和試用期的工資的約定是否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說明理由(5)合同是否可以約定,試用期內劉某若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甲公司可隨時通知其解除勞動合同
老師,請問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5月份之前我們取得了本該去年取得的一些發票,但是現在4月份了,做賬是做到24年度還是做到25年4月呢,如果做到24年賬已經結了,再反結賬回去嗎,如果做到25年4月,怎么能更好的區分哪些要算進24年,哪些要算到25年里呢老師回復說做到去年需要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去年賬做完了反結賬回去然后借助這個科目嗎
老師,這個暫估我總覺得沒太明白,賬上暫估5萬的,23年的分錄借 管理費用-辦公費 貸 其他應付款-暫估,24年來票7000元,借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50000 貸 其他應付款-暫估 -50000 借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50000 貸 其他應付款-暫估 43000 貸 其他應付款-法人 7000 24年利潤表是虧損狀態,我想修改去年財報和季報,我應該怎么做賬 借 管理費用-辦公費-43000 貸 其他應付款-暫估-43000(負數),這樣對嗎
老師公司給員工買的手機工作用,是直接做辦公用品,還是福利費
個體工商戶(小規模)的個人所得稅也是每個季度申報一次嗎?然后次年3月底前做經營所得匯算清繳嗎
請問,我們公司跟私人租車,他開不了發票給我們,我們怎么入賬呢?
酒店能開專票嗎,專票幾個點
老師,我們新租的廠房花費的裝修費用記到哪里
借管理費用貸應付賬款。 是開票了,沒付錢嗎?
老師你好,公司24年底利潤需要正,費用58萬沖了一筆費用28萬后費用30萬,發現光職工薪酬就48萬,匯算清繳時財務報表費用30萬,職工薪酬48萬,提交也成功了,像這個有沒有風險,謝謝老師
材料庫存太多,注銷怎樣處理
就是說試用期內公司不得無故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有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明才可以解除是嗎?
是的,同學,你的理解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