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提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 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 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或現金 4 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代理記賬,一個公司4月15號發3月工資,應付職工薪酬是5000元,3月已經交了代扣個人的社保費423.08,3月工資表上“實發工資”是差額4576.92,但是發放工資時銀行單是5000元,那發工資怎么記賬,代扣的社保要怎么體現,可以借庫存現金,貸其他應收款-代扣個人社保費嗎
老師,這不12月份賬期結束了幫忙檢查一下以下分錄是否正確?包括明細科目: 1.月底計提工資(包含個人繳納社保部分)如有繳個稅也要一起計提。 借:管理費用-工資 5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5000 2.月底計提社保(公司繳納部分) 借:管理費用-其他 73.78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73.78 3.月底繳納社保(社保局扣款后根據繳交明細PDF檔做)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73.78(公司)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 203.89(個人) 貸:銀行存款 277.67 4.次月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5000(就是當初計提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費 203.89(個人) 如有代繳個稅也需要扣除 銀行存款 4796.11(應發工資-社保和個稅和其他扣款=實發
老師,如果公積金是當月扣的,社保次月扣的我應該怎么做分錄呀, 公積金是 借:管理費用--公積金(單位)1687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1687 貸:銀行存款 3374 計提工資、社保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2000 管理費用--員工工資 5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員工工資 5000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2000 發放工資、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員工工資 5000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1000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1687 貸:銀行存款 7687 是這樣嗎?
老師好,每個月計提社保和工資的分錄可以這樣寫嗎? 計提時: 工資部分: 借:管理費用-管理人員職工薪酬/銷售費用-銷售人員職工薪酬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 單位承擔社保: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單位)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單位)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住房公積金 個人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社保 -代扣公積金 最終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費、應付住房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代扣社保、代扣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最終工資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 貸:銀行存款
參保這個分錄來:1.計提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 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 次月發放工資時 (但是發工資的時候沒交社保,1月份社保9月份才交,怎么做賬?)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或現金 4 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