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在2018年以前購買固定資產直接做費用,那就不需要折舊
行政事業單位在2018年以前購買固定資產直接做費用,2019年計提2018年以前的折舊能沖減累計盈余嗎?還是做費用支出?
政府會計制度,每月計提2019年之前買的固定資產折舊,是記入累積盈余,還是記入單位管理費用
單位是行政單位,固定資產去年忘記計提了,現在需要補提以前年度折舊,可以直接寫,借:累計盈余,貸,固定資累計折舊嗎?單位科目沒有以前年度損益調賬,只有,累計盈余,本期盈余,本期盈余分配,以前年度盈余調整等科目
老師您好,請問行政事業單位在本年度補計提以前年度固定資產折舊費的分錄是怎么做呢?
事業單位的賬,去年新購入的固定資產記賬借固定資產貸累計盈余借費用貸銀行存款記賬記錯了,應該是借固定資產貸銀行存款,今年怎么做更正?今年可以調整成費用和累計盈余對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