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勞務班組能自己開了發票嗎?
老師,我們現在是工程總包方,現在把勞務分出去,甲方要求農民工工資實名制,并且要提供農民工工資流水,我準備這樣操作,可以嗎:農民工工資班組長定好后,交給我,然后我直接打到農民工個人工資卡,同時要求班組長去代開勞務發票,這樣我是不是就不涉及到社保和申報農民工這塊的個稅問題了呢
老師們,小建筑工程公司的一個700多萬的合同,我們是乙方,就這個一個項目快竣工了,而且是分包出去的,等于項目經理掛靠我們乙方公司的資質承包的這個項目,合同里也寫地非常明確乙方承包的施工隊農民工工資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并提供月工資表名單,可實際上這部分人工費甲方未按合同履行,而是直接給這農民工發了工資,但是這部分農民工的個人所得稅申報在乙方公司提交的,我才來幾天,我所在的乙方公司小會計居然又拿這部分農民工工資虛計提了工資,貸方都掛到其他應付老板(表示墊付的)累計900多萬了,可實際上賬上根本沒有那么多的錢,這一個合同也就700多萬,工程款還都沒有及時撥過來,卻要求開票
老師 我們是房開企業 跟建筑方乙方個人也就是實際控制人簽的建筑施工合同(只是主體建設)合同單價是一千對一平方,但是接著以我們甲方和建筑公司乙方又以2千多每平方單價報給相關住建部門備案(我估計當時是為了增加開發成本這樣做的,并且建筑方的承包內容還是主體和基樁部分)現在甲乙雙方為了把單價提高就將甲方的部分工程讓給乙方承包了,到時候甲方要結算給乙方的,那么要怎樣操作比較合規呢?是否需要對報給住建部門的合同進行補充合同承包內容呢?我們公司對以后土增稅清算需要做足哪些補充事項保證是合規的呢?還有這樣有沒有什么風險?
你好,老師,老板娘發了個東西說個體戶在沒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可以簽訂勞務合同,勞務合同只需要約定工作內容和勞務報酬就可以,而且招人的時候都在合同上寫上乙方作為勞務人員,甲方支付給乙方得勞務報酬已包含甲方支付的各種社保補貼等各種費用不再額外乙方的其他開支,乙方繳納的養老保險均由乙方自行繳納,乙方因自身身體原因,在上下班期間發生意外的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但是甲方必須及時組織施救送醫等,這些東西針對商業有用嗎?這是一個賣合同說的營銷策略,我感覺法律不認同把
請問,建筑勞務公司是清包工形式承接的工程,現在把部分工程款分包出去后,出現了兩種做賬方式1、分包公司提供人員名單,建筑公司(總包方)以全員全額人員工資形式申報個稅,然后直接計入工程施工,貸方應付分包方,個稅申報時再由應付分包方轉入應付職工薪酬里。2、直接結算分包款,讓分包方開具建筑服務*建筑勞務發票,這樣直接計入工程施工,不用再申報個稅。請問這兩種方式哪種好?我個人感覺第一種是不對的,因為甲方是直接打款給分包公司,甲方應付款雖然包含了我方分包出去的工程款,但是這一塊勞務結算甲方和乙方直接收付,我方只是在賬上過一道并且是給甲提交乙方的勞務人員名單等。所以我方申報個稅工資有虛增成本的嫌疑。不知我的理解對否,請老師解答。
出口退稅,去年12月份的進項發票單位填錯了,還能沖紅退稅嗎
老師,我們的合作客戶是A公司和B公司,兩家公司實際上是同一個老板,但我們賣給A公司的貨,他用B公司的公戶打款給我們公戶了,備注是付的A公司貨款,這樣怎么做賬呢。
來料加工業務實際發生的加工費計入哪里?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入賬跟小規模的一樣不
老師,個體工商戶(湯粉店),月銷售額在5萬左右,平時基本不開發票,哪怕開了金額也很小(一千左右一個月),幾個月才開一次,,請了四個員工包括老板總人數六人,除了老板老板娘買了社保,其他人都沒有買社保,請代賬公司打理至今已有六年了,老板說從沒有提供過任何單據或數據給代賬公司,現在我想接手過來,該注意哪點?謝謝
老師建筑勞務公司及用一般計稅又用簡易計稅,成本都不能混淆,這個做不到明確的區分怎么辦,比如辦公室人員工資,還有購入的固定資產那個項目都用,都抵扣到一般計稅項目不行嗎
外貿做賬需要調幾次匯對損益分錄是什么
銷售貨物,對方不要發票,怎么做憑證
老師一般納稅人選擇差額征收簡易計稅究竟是幾個點的稅率,5還是3啊
老師那土方建筑勞務公司可以同時用2種稅率嗎?一個項目用簡易計稅差額納稅,一個項目用一般計稅,這樣可以嗎?如果公司購固定資產了就抵扣到一般計稅這個項目上然后把管理人員工資都差額到簡易計稅這個項目這樣可以嗎?是不是比較亂啊
讓他們弄個體工商戶
但是他們沒有給總包簽合同,和總包有關系的是我們
那你得看一下,你們當地勞務資質取消了沒有。如果沒有取消,還需要辦理資質。
意思個體工商戶開勞務費發票也需要辦勞務資質
你好是的 對的 是的
如果是可以開勞務發票,那么個稅是不是可以勞務班組自己報
對的是的,這個你們不用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