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這個不能單獨申報,得和你的工資薪金合并納稅申報的
個人匯算清繳: 1、19年8月-10月這三個月,公司將我的工資分別轉移到另外三家公司繳納(原單位,其它單位1、其它單位2),也給我繳納社保和做納稅申報,但是卻有部分單位未給我進行個稅繳納(個稅系統里能看到,且都達到應納稅額度) 2、19年11月-12月這兩個月,原公司又將我的工資移回來發放,也做納稅登記,但是我的社保卻移到另一家公司繳納,且這家公司未給我發放工資和做納稅申報,導致我在匯算清繳時個稅APP無法調取我11月及12月的三險一金; 3、現在我在個稅APP做個人的匯算清繳,顯示需要補繳3500元左右,請問是否是因為上述情況,而導致我補繳金額提高。
我們單位發工資不固定,有時候一個月發兩次,有時候兩個月都不發,但是每個月都做工資表,每個月都按工資表申報個稅,申報好了可能隔兩三個月發放,發放的金額還會有變動,導致每個月賬上的工資和自然人個稅申報系統里都對不上。現在會計事務所的人說這樣影響匯繳,要重新調整,請問該怎么調整?
老師,有個問題,就是,這個月14號申報個稅的時候,由于未考慮專項附加扣除,所以公司就多繳納了個稅。15號的時候,讓員工重新自己在個稅app里更新信息。然后15號早上又更正了申報。14號那天扣款1154.6,15號更正申報的金額是851.69。那現在就涉及到退個稅的問題和公司多支付個稅。因為退稅是退到員工個人卡上。由于申報個稅的時候,1月工資還沒發放,所以我們就從這幾個員工的應發工資部分,其他應扣款里面來扣除多支付的這部分個稅金額。但是,關于賬務處理,您幫我看看,我在1月工資這筆賬里應該怎么改?我的這筆發放1月工資的賬,昆明辦公室+富民廠區的個稅金額合計就是14號扣款的1154.6這個金額。但是,由于1月份工資,是把多繳納的個稅部分從他們幾個的其他應扣款里面扣了再發放的。這個賬我該怎么調一下?
老師,有個問題,就是,這個月14號申報個稅的時候,由于未考慮專項附加扣除,所以公司就多繳納了個稅。15號的時候,讓員工重新自己在個稅app里更新信息。然后15號早上又更正了申報。14號那天扣款1154.6,15號更正申報的金額是851.69。那現在就涉及到退個稅的問題和公司多支付個稅。因為退稅是退到員工個人卡上。由于申報個稅的時候,1月工資還沒發放,所以我們就從這幾個員工的應發工資部分,其他應扣款里面來扣除多支付的這部分個稅金額。但是,關于賬務處理,您幫我看看,我在1月工資這筆賬里應該怎么改?我的這筆發放1月工資的賬,昆明辦公室+富民廠區的個稅金額合計就是14號扣款的1154.6這個金額。但是,由于1月份工資,是把多繳納的個稅部分從他們幾個的其他應扣款里面扣了再發放的。這個賬我該怎么調一下?
老師,1、公司給外出的員工的餐補是誤餐補助嗎?2、這個補貼月末會與工資一起發放給員工,我在拿到工作表后分錄——借:管理費用——工資,銷售費用——工資,生產成本——工資,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借:銷售費用——差旅費,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申報個稅時,把誤餐補助挑出來放入免稅里面,其他的計入工資薪金,這樣對嗎?免稅那里需要上傳什么資料到個稅系統里嗎?
月薪3500,月休4天,上了13天班,還休息了兩天,怎么算
這個后邊為啥是 20??2000 啊
過節買包包,首飾,煙酒,送客戶,開普通發票,記哪個科目?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嗎?
老師,稅務疑點,這個是什么意思?稅款所屬期起:2023-01-01,稅款所屬期止:2023-1231,業務招待費銷售費用:0.00,業務招待費管理費處瑪用:132113.00,業的支付賬載金額:0.00,業務招待費稅收金額:0.00 營業收入:10325399.84,視同銷售稅收金額:0.00.扣除限額:0.00,差額1:132113.00,差額2:0.00 問題類型:未據實申報業務招待大額費支山賬載金額
現金報銷單上報銷人和領款人是同一個人,之前企業管理上簡化就只簽了報銷人,領款人處沒有簽字,審批和發票都是齊全的,可以在之后規范流程嗎,之前的原始憑證,如果遇到核查時,在備注欄里補寫現金已支付,出納簽字佐證可以嗎
老師,本月銷項稅額小于可抵扣進項稅額,老板問我如果多開幾百萬銷項票,會不會影響企業所得稅,缺不缺成本票,這個是得怎么算啊,有點蒙,麻煩提供一下思路謝謝
比例稅率是也叫從價定率吧?
農業小規模納稅人需要繳納哪一些稅,拿到營業執照后辦理哪些事?
公司購進雞蛋再進行銷售,免征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嗎?
高新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怎么填寫?
嗯,我先不申報嘛,但是我做未休假補助和值班補助的時候,需要體現我交了多少個稅,然后得把這部分扣減下來,再發給員工
因為我們發放的值班補助和未休假補助不是當月的,是之前好幾月累積一起的
也可以先發,等后面算出個稅的時候再從后面的工資里面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