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員工發(fā)預付卡需要報個稅嗎
購物卡發(fā)放員工福利,由于屬于能夠具體量化到個人而且可以分割的,因此需要按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2012年4月11日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就所得稅相關政策中答復,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在官方網站進行2018年第三季度稅收政策解讀也明確,。但對于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個人量化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公司購卡時的會計分錄
借:預付賬款——預付卡
貸:銀行存款
2、公司持卡作為福利發(fā)放給本單位員工,屬于職工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預付賬款——預付卡
3、月底分配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員工的通信補貼需要申報個稅嗎
如果當地稅局沒有規(guī)定具體的免征額度,那么需要全額申報個稅。如果稅局有規(guī)定免征額度,那么可以扣除規(guī)定的免征額度后申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9〕58號)第二條規(guī)定,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按月發(fā)放的,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fā)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并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計征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的扣除標準,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訊費用的實際發(fā)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確定,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給員工發(fā)預付卡需要報個稅嗎?對于任職受雇單位發(fā)給個人的福利,不論是現金還是實物,能夠具體量化到個人而且可以分割的都需要按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這下小伙伴們明白了吧,預付卡是需要報個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