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盤虧管理賬務處理
(一)、固定資產盤虧的增值稅處理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因此,根據該條規定,固定資產盤虧所造成損失需要進行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的僅限于"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如果不是這幾種原因造成的盤虧損失則無需做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二)、固定資產盤虧損失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固定資產盤虧損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主要依據是《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 25號):
第二十九條 固定資產盤虧、丟失損失,為其賬面凈值扣除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1.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和核銷資料;
2.固定資產盤點表;
3.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相關資料;
4.固定資產盤虧、丟失情況說明;
5.損失金額較大的,應有專業技術鑒定報告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第三十條 固定資產報廢、毀損損失,為其賬面凈值扣除殘值和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1.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相關資料;
2.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和核銷資料;
3.企業內部有關部門出具的鑒定材料;
4.涉及責任賠償的,應當有賠償情況的說明;
5.損失金額較大的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資產毀損、報廢的,應有專業技術鑒定意見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固定資產盤虧的會計處理
企業在財產清查中盤虧的固定資產,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核算,盤虧造成的損失,通過"營業外支出--盤虧損失"科目核算,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報經批準前: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報經批準后:
1)可收回的保險賠償或過失人賠償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2)按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金額
借:營業外支出--盤虧損失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固定資產盤虧管理賬務處理,在增值稅下,固定資產盤虧所造成損失需要分情況進行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或不用轉出.在企業所得稅下,固定資產盤虧、丟失損失,為其賬面凈值扣除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可提供相關材料稅前扣除.您記住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