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轉回會計處理怎么做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能轉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準備是可以轉回的,但需要區分兩種情況:如果是持有的債券工具投資,則應在原來計提減值準備的范圍內轉回: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貸:資產減值損失;如果持有的是權益工具投資(如股票),則不能通過損益轉回,分錄應是: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如何轉回
減值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權益工具減值,一種是債務工具減值,兩者的處理不同
一、債務工具 發生減值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轉回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產減值損失
二、權益工具(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能通過損益轉回) 發生減值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轉回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
三、注意一下這里都只是轉回到原值,超過的部分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轉回會計處理怎么做?另外,如要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進行轉回的話,根據減值轉回方式的不同,對于實際的分錄也有差異,在做賬時會計最好是能夠進行分辨才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