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租賃的代收通行費會計科目
房屋租賃代收通行費的會計科目分類如下:
1、屬于辦公用的是管理費用-租賃費。
2、屬于生產用的是制造費用-租賃費。
3、屬于商業用的是經營費用-租賃費。
4、屬于銷售用的是銷售費用-租賃費。
租賃是一種以一定費用借貸實物的經濟行為,出租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某種物品交與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獲得在一段時期內使用該物品的權利,但物品的所有權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為其所獲得的使用權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費用(租金)。
承租人對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
對于經營租賃的租金,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按照直線法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其他方法更為系統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承租人在經營租賃中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
或有租金應當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在某些情況下,出租人可能對經營租賃提供激勵措施,如免租期、承擔承租人的某些費用等。
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況下,承租人應將租金總額在整個租賃期內,而不是在租賃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間內按直線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進行分攤,免租期內應確認租金費用。
在出租人承擔了承租人的某些費用的情況下,承租人應將該費用從租金總額中扣除,并將租金余額在租賃期內進行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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