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稅控盤服務費全額抵扣分錄怎么做
一、 購買時稅控系統時的會計處理,即先按含稅金額,費用正常計入費用或相關的資產科目
明確了按價稅合計直接抵減應納增值稅額,且其進項稅不得再進行抵扣,則納稅人(不用區分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的會計處理為:
借:固定資產(或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二、技術維護費的會計處理
支付時,仍應按原來的會計處理進行核算: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三、月底的會計處理
由于是直接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含簡易征收辦法的應納稅額),故該部分抵減的稅額視同于已經繳納的稅額,則會計分錄為:
借:應增稅金--未交增值稅 或者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
小規模納稅人稅控系統技術服務費抵減增值稅,怎樣填報申報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第五條規定,納稅人在填寫納稅申報表時,對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用以及技術維護費,應按以下要求填報:
小規模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第11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于或等于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于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第10欄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因此,小規模納稅人在填報增值稅申報表時,可以全額抵減的增值稅稅控系統技術維護費應按上述規定進行填報。
小規模納稅人為何要使用增值稅稅控系統
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3號 )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新辦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應當使用專用設備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所以2015年1月1日以后新辦的小規模納稅人需上稅控系統開具發票。
小規模稅控盤服務費全額抵扣分錄怎么做?一般稅控盤服務費是在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后進行攤銷抵扣,在做賬的時候也需要將它們給分辨清楚,可以抵扣不用公司出的費用在必須要在做賬時順利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