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定額發票申領有哪些條件
1、納稅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制作的發票專用章印模等文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
2、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經營范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發放發票領購簿。
2017年1月1日后,只有提供車輛停放服務的納稅人、起征點以下的納稅人,可繼續選擇使用通用定額發票。
(一)起征點以下的納稅人
2017年1月1日起,起征點以下納稅人(季銷售額9萬元以下),可繼續使用通用定額發票,其月領用額最高為3萬元。
(二)起征點以上,提供車輛停放服務的納稅人
2017年1月1日起,可繼續使用通用定額發票,但需重新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通用定額發票票種核定。
(三)其他納稅人
2017年1月1日后,原則上不得再領用通用定額發票。且已領用的通用定額發票,應于2017年5月31日前繳銷(驗舊)完畢。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十五條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制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范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
現在有哪些報銷可以使用定額發票
判斷一張發票是否可以用來報銷,并不是看它的內容或者看它是否是定額,而主要是看以下幾點:
1、是否是正規發票。在我國,一般來說,正規發票上都有稅務局的印章。拿到這樣的發票,就意味著稅務承認這張發票,單位財務可以拿來做賬,而目前還有定額發票。
2、是否同意報銷。一張發票,即使是正規發票,相關領導或者相關部門不允許報銷,也等于白搭。 所以,如果住宿費是相關單位或者相關領導同意可以公款開支的,而你拿的這個票又是正規的發票,那么,你就可以拿著它到財務去報賬啦。
通用定額發票申領有哪些條件?如果企業有需要用到通用定額發票可以先看是否符合相關的條件,符合相關條件再帶著所需要的資料去跟稅局去申領,在公司實際運營中進行使用通用定額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