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字發票進項轉出怎么做分錄
一、收到紅字發票時所做的分錄同采購發票一樣,只不過是金額是紅字,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要換成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即可。
二、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紅字)
貸:應付賬款(紅字)
發票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做廢?
一、符合作廢條件的(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發票注明作廢,開票軟件注明作廢.
(一) 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 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 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二、不符合作廢條件:
不符合作廢條件:
1. 購貨方已認證由購貨方填寫申請單
(1) 認證通過:
① 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寫申請, 稅務機關返回通知單(一式三聯,一聯購貨方留方,一聯由購貨方給銷貨方,一聯稅務留存)
② 將通知單交給銷貨方,根據銷貨方的紅字發票和通知單作進項稅額轉出。
(2) 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①《申請單》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其他同上。
②將通知單交給銷貨方,進項稅不得抵扣,也不做進項稅額轉出。
2. 購買方未認證且所購貨物不屬于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由購貨方填寫申請單
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出具通知單。購買方不作 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3. 購貨方未認證,由銷售方填寫申請單
(1)銷售方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購買方出具的寫明拒收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 紅字專用發票。
紅字發票進項轉出怎么做分錄已經為大家講解完了。本期還為大家著重介紹的是發票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作廢。畢竟對于許多財會新手來說,雖然知道發票可以作廢,但是什么情況下作廢確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