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間非營利組織中,招投標項目五月份開始,前期招投標發生的費用一般不能直接算到中標后的支出里面去,原因如下: 一、會計核算的分期原則 會計核算通常以一定的會計期間為基礎,前期招投標階段和中標后的階段可以視為不同的會計期間。每個會計期間的收支應分別核算,以準確反映各階段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二、費用的相關性和配比原則 相關性原則要求會計信息應當與決策相關。前期招投標費用是為了爭取項目中標而發生的,與中標后的項目執行并非直接相關。 配比原則要求收入和費用在同一會計期間內相互配比。前期招投標費用在招投標階段發生,而中標后的支出主要是為了完成中標項目的具體工作,兩者在時間和性質上不匹配,不能簡單地將前期費用算入中標后的支出。 然而,如果在特殊情況下,前期招投標費用與中標后的項目執行存在緊密聯系,且能夠合理地進行分攤和歸屬,經過嚴格的會計判斷和審批程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進行合理的分攤計入中標后的項目成本,但這需要有充分的依據和合理的計算方法。 例如,如果前期的某些調研費用、專業咨詢費用等能夠明確為中標項目的必要準備工作,且在中標后能夠直接為項目帶來效益,可以考慮按照一定的方法進行分攤計入項目成本。但這種處理方式應謹慎操作,確保符合會計原則和相關法規要求
老師,我最近應聘一家建筑業干內賬,有點迷茫,干的有點想辭職,也不知是不熟練,還是能力有問題,我咋感覺那累。想請教有經驗的老師,給點建議。 我們公司有資質,就是去招標工程,中了后,分包給別人,然后一切走公司的公戶做賬,都是虛開的票,就是不是實際發生的成本。我們每天就是負責給承包商算應給我們多少錢,然后等流水賬,收入支出啥的,月底做個簡單的報表。但是我咋感覺平時的事那么多。找工程合同,復印,開工程款票。縷進項稅費發票,跟對應的材料商合同。那點合同,我都發愁,還得掃描,存檔。別的行業的會計也都這么忙?還得登記進項,銷項票
老師,我們公司是總公司,下屬分公司參與項目投標,招標平臺要求以總公司的名義參與,所以,投標保證金呀,中標服務費呀,都要通過總公司支付,而實際這筆錢是由分公司先轉賬給總公司,由中總公司替他們支付給招標平臺,現在問題來了,招標平臺開一份發票是開給總公司的,而錢實際上是由分公司支付的,分公司就缺發票,我們打算如下操作,你看一下是否,合規? 有招標平臺開票給總公司,總公司復印一份給分公司,讓他們用復印件入賬,同時說明此筆款實際是由分公司支付的,總公司這邊就拿發票的原件入賬證明,在收到分公司轉來的款項后,轉付給了招標平臺。
去項目審計,發現工程部下發給施工單位的大量的《扣款單》,財務并未收到罰款。 剛開始項目經理死不承認,解釋:“我們出罰款單的目的是為了讓他們整改或趕工,整改到位了就不罰了!” 我們當然不能全信,于是全面地面談施工隊,并查看會議紀要,最后發現:很多罰款單確實交錢了!也有一部分沒有實際罰! 不得已,項目經理承認:“他們建有小金庫,由資料員掌管著,里面的錢都是罰來的!原因就是公司的預算控制的太嚴,而項目上要招待要應付的人又太多,不建小金庫根本干不成事兒!” 他說的有一定道理,但不是全部,因為小編知道:公司的招待標準可是遠大于同行的。他們小金庫的用途:(1)對外招待用或被部門機關檢查時的紅包,公司預算卡的緊,只能自己相辦法!(2)團建用,項目部里的人組織團建,主要是聚餐和唱歌,至于有沒有其他的就不知道了;(3)福利,給項目餐廳增加費用標準,他們的伙食確實不錯!(4)其他獎勵:表現好的員工,也會直接發錢。 當時審計時,小金庫里面剩余的錢也不多,只有5萬多,資料員倒不敢說瞎話,雖然沒記錄明細,但往來很清楚。 哪些審計問題,采取什么措施
民間非營利組織項目7月份開始,我們7月份產生一部分費用,8月份開的發票,9月份才收到錢,那我在7月支付的時候預提收入,借應收帳款,然后貸提供服務收入金額填8月實際的開票金額嗎,9月份收到部分款項,然后我在9月借應收賬款負數, 貸提供服務收入負數,應交稅費負數, 7月份的時候我就可以做借業務活動成本-提供服務成本-什么項目-招標代理費然后貸銀行存款這樣,那收入是限定性凈資產,我可以在7月份資產重分類嗎
郭老師,請問老師,招投標項目是五月份開始的,然后實際中標是七月份中標的,那我前期招投標發生的時候,那些費用能不能算到中標后的支出里面去?我們是民間非營利組織
7月中標,那7月人員工資能不能算
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