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期間的費用,如果是為了獲取合同而必要發生的,理論上可計入合同成本,視情況可能作為管理費用或待攤費用處理。具體會計處理需參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相關規定。
老師,我最近應聘一家建筑業干內賬,有點迷茫,干的有點想辭職,也不知是不熟練,還是能力有問題,我咋感覺那累。想請教有經驗的老師,給點建議。 我們公司有資質,就是去招標工程,中了后,分包給別人,然后一切走公司的公戶做賬,都是虛開的票,就是不是實際發生的成本。我們每天就是負責給承包商算應給我們多少錢,然后等流水賬,收入支出啥的,月底做個簡單的報表。但是我咋感覺平時的事那么多。找工程合同,復印,開工程款票。縷進項稅費發票,跟對應的材料商合同。那點合同,我都發愁,還得掃描,存檔。別的行業的會計也都這么忙?還得登記進項,銷項票
老師,我們公司是總公司,下屬分公司參與項目投標,招標平臺要求以總公司的名義參與,所以,投標保證金呀,中標服務費呀,都要通過總公司支付,而實際這筆錢是由分公司先轉賬給總公司,由中總公司替他們支付給招標平臺,現在問題來了,招標平臺開一份發票是開給總公司的,而錢實際上是由分公司支付的,分公司就缺發票,我們打算如下操作,你看一下是否,合規? 有招標平臺開票給總公司,總公司復印一份給分公司,讓他們用復印件入賬,同時說明此筆款實際是由分公司支付的,總公司這邊就拿發票的原件入賬證明,在收到分公司轉來的款項后,轉付給了招標平臺。
去項目審計,發現工程部下發給施工單位的大量的《扣款單》,財務并未收到罰款。 剛開始項目經理死不承認,解釋:“我們出罰款單的目的是為了讓他們整改或趕工,整改到位了就不罰了!” 我們當然不能全信,于是全面地面談施工隊,并查看會議紀要,最后發現:很多罰款單確實交錢了!也有一部分沒有實際罰! 不得已,項目經理承認:“他們建有小金庫,由資料員掌管著,里面的錢都是罰來的!原因就是公司的預算控制的太嚴,而項目上要招待要應付的人又太多,不建小金庫根本干不成事兒!” 他說的有一定道理,但不是全部,因為小編知道:公司的招待標準可是遠大于同行的。他們小金庫的用途:(1)對外招待用或被部門機關檢查時的紅包,公司預算卡的緊,只能自己相辦法!(2)團建用,項目部里的人組織團建,主要是聚餐和唱歌,至于有沒有其他的就不知道了;(3)福利,給項目餐廳增加費用標準,他們的伙食確實不錯!(4)其他獎勵:表現好的員工,也會直接發錢。 當時審計時,小金庫里面剩余的錢也不多,只有5萬多,資料員倒不敢說瞎話,雖然沒記錄明細,但往來很清楚。 哪些審計問題,采取什么措施
民間非營利組織項目7月份開始,我們7月份產生一部分費用,8月份開的發票,9月份才收到錢,那我在7月支付的時候預提收入,借應收帳款,然后貸提供服務收入金額填8月實際的開票金額嗎,9月份收到部分款項,然后我在9月借應收賬款負數, 貸提供服務收入負數,應交稅費負數, 7月份的時候我就可以做借業務活動成本-提供服務成本-什么項目-招標代理費然后貸銀行存款這樣,那收入是限定性凈資產,我可以在7月份資產重分類嗎
郭老師,請問老師,招投標項目是五月份開始的,然后實際中標是七月份中標的,那我前期招投標發生的時候,那些費用能不能算到中標后的支出里面去?我們是民間非營利組織
老師就是我把個人部分社保直接記在了應付職工薪酬工資里面那匯算清繳是不是調增
為什么要現做匯算清繳才能申報第一季度的企業所得稅預繳?
每季度結算一次利息為什么下一季度利息還會產生利息呢
老師就是我借管理費用-工資加個稅100貸應付職工薪酬100發放時我借應付職工薪酬100貸現金90其他應收款個人部分社保10這個匯算清繳是得扣除個人部分被調增
清稅時其他應付款金額較大怎么處理?
老師我計提工資是把個人部分社保放在管理費用工資里了現在發放是貸的其他應收那我匯算清繳把應付職工薪酬扣除掉個人部分被調增
公司投資合伙企業基金,獲得投資收益,所得稅匯算清繳填在哪,還需要填居民企業間股利分紅那個分表,填了又通不過
核算成本給其他部門開會,不用跟他們說我用什么核算方法吧,要求他們什么時候提供數據給我對嗎?
籌建期交的50萬房租,需要在營業期攤銷嘛
小規模納稅人,本季度開票50萬,那增值稅是按50萬繳納,還是(50-30=20)的20萬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