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8月份發放的工資在9月份才申報個稅的。你需要自己計算一下。
老師好!請教一個關于社保的問題。公司每月中發放上一個月的工資,但是社保代扣一直是當月,當公司當月有員工離職,這就存在財務入帳問題,電子稅務局的《社會保險繳費申報表》中少了離職的幾個人,但是工資單因為發的是上個月的工資,離職的這幾個人還是得發工資的,那么財務該如何做帳?(離職的人員要不要算上,如果算上離職人員,個稅申報表時,離職時間是寫下個月?社保部分的金額填0嗎?
老師好!請教一個關于社保的問題。公司每月中發放上一個月的工資,但是社保代扣一直是當月,當公司當月有員工離職,這就存在財務入帳問題,電子稅務局的《社會保險繳費申報表》中少了離職的幾個人,但是工資單因為發的是上個月的工資,離職的這幾個人還是得發工資的,那么財務該如何做帳?(離職的人員要不要算上,如果算上離職人員,個稅申報表時,離職時間是寫下個月?社保部分的金額填0嗎?
老師,這個月14號申報個稅的時候,由于未考慮專項附加扣除,所以公司就多繳納了個稅。15號的時候,讓員工重新自己在個稅app里更新信息。然后15號早上又更正了申報。14號那天扣款1142,15號更正申報的金額是855。那現在就涉及到退個稅的問題和公司多支付個稅。因為退稅是退到員工個人卡上。我們這邊打算,從這幾個員工的應發工資里面來扣除多支付的這部分個稅金額。賬務處理的話,是不是借:管理費用-員工工資287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287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287,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287?是這樣做嗎?
老師,這個月14號申報個稅的時候,由于未考慮專項附加扣除,所以公司就多繳納了個稅。15號的時候,讓員工重新自己在個稅app里更新信息。然后15號早上又更正了申報。14號那天扣款1142,15號更正申報的金額是855。那現在就涉及到退個稅的問題和公司多支付個稅。因為退稅是退到員工個人卡上。我們這邊打算,從這幾個員工的應發工資里面來扣除多支付的這部分個稅金額。賬務處理的話,是不是借:管理費用-員工工資287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287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287,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287?是這樣做嗎?
我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的“人員信息采集”有加上法人,但由于法人在公司里沒領工資,所以在申報時我把法人設置成收入為0。現在系統提示我“此人連續三個月申報收入為零請確認是否已離職”。這種情況我應該如何操作?他有在公司,只是沒領工資而已
但是涉及到專項附加扣除,計算起來有難度啊
手工計算的話,不準確怎么辦呢?
計算出來不準確的,你跟員工說一下。如果多扣了他的個稅,給他退回。如果是少交了,需要他補進來的。
不能通過軟件來計算嗎?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里面有一個離線算個稅,在這里面你可以試一下的,但是有些人他反應算出來的不準確。不清楚怎么弄,沒試過
如果手工計算涉及到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影響的個稅,麻煩給我一下詳細的計算流程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個稅起征點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1~7月份的應納稅所得額加上8月份的收入-8月份的扣除,得出這個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然后再-之前季度繳納的個稅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