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您好,印花稅計入稅金及附加,契稅計入土地取得成本
房地產企業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取得土地證時所繳納的印花稅計入開發成本還是稅金及附加,該土地是用來開發建設房屋的。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公司發生管理費用不能入開發成本或者開發成本間接費用是嗎?因為開發成本可以低減土地增值稅,而管理費用不能抵扣土地增值稅?是這樣理解嘛?
計算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的成本,取得土地支付的印花稅能否做為取得土地所支付的金額進行扣除?那進行完工產品清算時可以計入完工產品成本嗎?
房地產企業,取得的利息發票入成本部分,做土地增值稅扣除時,如果按照成本5%計算扣除利息費用,還可以用取得的發票入成本嗎?
比如說房地產企業向國家支付土地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繳納了城鎮土地使用稅,然后用這個土地來開發房地產,建造房屋,繳納了房產稅,之后把該房屋連帶土地轉讓,取得轉讓收入,那么繳納土地增值稅的時候,之前交的上面這些稅可以抵扣么
老師,那在抵減增值稅的時候,取得土地的成本,只包括競拍時取得土地的價款+契稅,還包括別的費用么
老師,還想問下,我還把取得土地時支付的印花稅計提開發成本里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