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盈利的需要交 不盈利的不交
股東A注冊一個公司 注冊資本1萬元 實繳1萬元,股東B投入500萬 投入后公司注冊資本1.1萬元 實繳1.1萬元 股東B占10%股份 股東A占90%股份 資本公積498萬元,后公司股東會決議增加注冊資本為300萬 股東A應繳270萬 股東B應繳30萬 目前實繳1.1萬 資本公積498萬,問題:能否把資本公積的498萬變成公司的實繳注冊資本 如果可以的話需要怎么操作
老師,a公司有兩個股東,注冊資本500萬元,己實繳,現b公司也是同樣的兩股東,注冊資本200萬元,b公司準備控股a公司60%股份,這需要辦哪些協議及需上哪些稅?
老師,如果一單位注冊資金501萬,有兩位股東,一個占比例95%(出資475.95萬元。實繳出資174.95萬元),一個5%.(實繳出資25.05萬元),那就是實繳金額也就是實收資本總共為200萬元。那現在公司注冊資金減資到50萬元,按95%比例大股東只要實繳47.5萬元就行,那剩下的174.95-47.5=127.45元,那127.45元可以從公司賬上轉回大股東個人卡上嗎
一人股東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從300萬元減到10萬元,需要交稅嗎?繳哪些稅?
A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實繳資本800萬,甲公司占60%,自然人小乙占40%。減資時,A公司累計盈余公積100萬,累計未分配利潤700萬。現兩個股東想同比例減資,把注冊資本減少至200萬元,實繳資本減少至100萬元,減資后各股東持股比例不變,各從公司按持股比例減資取得現金:甲公司取得900萬元、小乙取得600萬元。請計算甲公司和小乙要繳多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