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收資本和注冊資本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實收資本賬務處理
(1)投資者以現金投入的資本,應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投資者應享有小企業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科目。
(2)投資者以非現金資產投入的資本,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借記有關資產科目,按投資者應享有小企業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科目。
(3)企業按照法定程序報經批準減少注冊資本的,借記“實收資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4)投資者投入的外幣,合同約定匯率的,應按照收到外幣當日的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約定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科目;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應按照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注冊資本賬務處理:
認繳注冊登記時:不作賬務處理
待實際收到投資后:
借: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
貸:實收資本
注冊資本的印花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后,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同理,注冊資本實行認繳制后,認繳但未實際收到投入的資本時,無需繳納印花稅,待實際收到投入資本時再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賬務處理:
實際收到資本注入時: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之前是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實收資本和注冊資本不等怎么做賬
實收資本應該等于注冊資本。
實收資本是投資者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金,這部分資金應該和注冊資本相符而且要投資到位。一般企業實際投入的資本金通過“實收資本”科目進行核算。貸方登記實際收到的各出資人按合同,協議或章程規定的出資比例繳付的出資額和由資本公積,盈余公積轉增的資本額;借方登記按規定程序減少的資本額;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實際擁有的資本額。
如果實收資本如小于注冊資本應該按如下方法處理:1)按規定程序減少注冊資本,使兩者相等。2)把兩者差額借記“其他應收款”。
實收資本和注冊資本的賬務處理怎么做?在處理類似賬務是應該要能根據公司類型來決定,公司的類型不同在做賬上也會有差異,建議會計在處理賬務的時候最好是能分清楚避免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