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公司直接借款給B公司 優點: 流程相對簡單:A公司和B公司直接簽訂借款合同,明確借款金額、利率、還款期限等條款。 法律關系清晰:借款關系直接發生在A公司和B公司之間,便于管理和追溯。 缺點: 稅務風險:在某些情況下,A公司和B公司之間的資金往來可能會被稅務部門視為關聯交易,從而面臨稅務調整的風險。 債務風險:如果B公司無法按時還款,A公司可能會面臨財務風險。 2. A公司借錢給法人,法人再轉借給B公司 優點: 稅務風險降低:由于資金流轉先經過法人個人賬戶,可能降低被稅務部門視為關聯交易的風險。 靈活性較高:法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決定何時將資金轉借給B公司,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缺點: 流程復雜:需要兩次借款過程,涉及更多的文件和手續。 法律風險:如果法人與B公司之間的借款合同存在瑕疵,可能會導致法律糾紛。 債務鏈條變長:如果法人無法按時從A公司還款,或者B公司無法從法人處按時還款,可能導致債務鏈條斷裂,引發連鎖反應。
請問老師,A公司和B公司是同一個法人,彼此間沒有業務往來,現在A公司資金不足了,可以直接以B公司的名義借款給A公司,對公轉賬給A公司嗎?
老師,我們法人從A公司提出錢,用于投資B公司,這個錢不是從A公司賬戶直接打給B公司的,是法人提現金出來,也沒有轉入B公司的賬戶,直接現金使用在B公司身上的,請問這個能算A公司對B公司的投資款嗎
兩個公司之間沒有業務往來,但是A公司的法人是B公司的員工,實際是由一人控制,A公司需要發放工資但賬上沒錢,由B公司用“借款”名義直接對公轉入A公司,再有A公司寫借條附在原始單據中,這種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有沒有稅務風險。
想問一下老師,A公司百分之百控股B公司,目前要啟用B公司運營業務,現在法人要打款,是直接入B公司,還是打入A公司再有A公司再轉入B公司,以借款入好,還是實收資本好
公司A和公司B,都是同一個法人開的公司,沒有控股關系,現在公司B沒有錢了,公司A可以借錢給公司B用,想問下,是直接公司A借款給公司B?還是公司A借款個法人,法人再轉個公司B?這兩種方式,哪種的稅務風險低點,都沒有約定說利息啥的,直接借出的。
個人收據 需不需要摁手印,在第三聯摁嗎
老師你好,有個問題向您請教一下,公司買了房子,這個固定資產的原值包不包含契稅和印花稅?
找郭老師有問題咨詢(其他老師不要接啊)
請問老師前期是核定征收未建賬,現在改為查賬征收需要建賬,期初怎么設置目前比較明確的就是銀行余額?
老師,在給公司辦理減資的時候,應該先公示45天,在在政務操作減資流程,政務網減資通過后,還要帶相關資料去稅務機關登記,對嗎?
分公司做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股東是寫總公司么,投資比例是100%?
老師股東投入資本金現金流進哪里
老師我們有一個員工要求實際到賬10000元,公司和個人社保是公司承擔1646.04元,沒有專項附加扣除,應發工資是怎么計算呢
老師,賬上一直沒有公戶的銀行流水,這會有什么風險嗎?
注冊的時候沒有出資,每次用錢從股東個人借入,現在導致其他應收款貨方差不多變成出資額,那現在怎么處理?
明白了謝謝老師~ 正常情況下,比較建議用哪種方法呀?
這個你們自己選擇哦 這兩個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