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您好,如果約定必須是實繳,是需要合伙企業給你們轉賬的,如果由B代付,實收資本可以掛在A上面,但是估計如果你們單位將來要驗資做審計報告是通不過的,內部賬務處理掛在B上面是沒有問題的呀
,約定A公司應于2022年3月5日前交付貨物給 B公司, B公司應在3月10日前付清貨款100萬元。為了完成該合同,A公司與C公司簽訂原材料買賣合同,約定C公司應于2022年1月1日前將原材料交付A公司。但是C公司未按期完成交貨任務。A公司雖經多方努力,還是沒有按時完成與 B公司的合同,給B公司造成了損失12萬元。請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一)A公司如果擔心將來貨物交付后收不到貨款,可以怎么做來保證自己的債權能夠實現?(5分) (二)如果A公司和B公司在合同中約定:“如果 A公司違約,則需支付B公司合同標的額10%的違約金”。A公司對本案中B公司的損失應如何賠償?如果A公司認為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按照我國法律可以繼續索賠嗎?(5分)(三)由于C公司未按期完成向A公司的交貨,導致A公司不能按期交付設備,A公司能否以自己不是故意的為由,免予承擔違約責任?(5分)(四)如果B公司擔心發貨后收不到貨款,要求A公司先支付部分貨款后再發貨,B公司能否拒
2020年1月,趙、錢、孫、李、四人決定設立一普通合伙企業,并簽訂書面協議,內容如下:(1)趙出資10萬元,錢以實物折價出資8萬元,經其他人同意孫以勞務出資6萬元,李貨幣出資4萬元。(2)趙、錢、孫、李、四人按2:2:1:1比例分配利潤和承擔風險;(3)由趙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對外代表企業,但簽定大于5萬元的銷售合用應經其他人同意。協議未約定經營期限。發生以下事實:(1)2020年5月趙擅自以合伙企業名義與紅天公司簽定標的額為10萬元的合同,紅天公司不知道其內部限制。錢獲知后,向紅天公司表示不承認。(2)2021年1月,李提出退伙,并不給企業造成任何不利影響。2021年3月李經清算退伙。4月新合伙人周出資4萬元入伙。2021年5月,合伙企業的債權人綠光公司就合伙人李退伙前的24萬元現合伙人和李共同承擔連帶責任。李以自己退伙為由,周以自己新入伙為由拒絕承擔。問:(1)趙跟紅天公司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為什么?(2)李的主張是否成立,為什么?如果李向紅天公司償還24萬元,可以向哪些當事人追償,金額分別是多少?
公司兩個股東 A合伙企業300萬 B有限公司700萬,后期A退出由B全部控股,但是前期約定了要全部是實繳,年底核查A合伙企業還差10萬未實繳,股權變更在8月完成,如果有約定退出前需要完成實繳,是否必須合伙企業給我們轉賬?還是如果A不給可以由B代付,但是做賬實收資本能掛在B 上么?
老師們,一家小規模企業,2022年1月成立,22年和23年全部交給財務公司做賬,所以老板這兩年個人墊付支出200萬左右,都差不多夠實繳注冊資本金了,但他只能要部分大額支出的發票,公司主要是外包研發了一個軟件,我的問題是:新規定不是5年內繳足注冊資本金嗎?老板在工商注冊是100%股東,但實際上是有好幾個人投資了,可惜這些資金都沒有到公司賬戶上,我想問一下老板如果從現在開始繳注冊資本金最少要幾年完成?如果繳足注冊資本金是否需要工商稅務備案?
這個后邊為啥是 20??2000 啊
過節買包包,首飾,煙酒,送客戶,開普通發票,記哪個科目?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嗎?
老師,稅務疑點,這個是什么意思?稅款所屬期起:2023-01-01,稅款所屬期止:2023-1231,業務招待費銷售費用:0.00,業務招待費管理費處瑪用:132113.00,業的支付賬載金額:0.00,業務招待費稅收金額:0.00 營業收入:10325399.84,視同銷售稅收金額:0.00.扣除限額:0.00,差額1:132113.00,差額2:0.00 問題類型:未據實申報業務招待大額費支山賬載金額
現金報銷單上報銷人和領款人是同一個人,之前企業管理上簡化就只簽了報銷人,領款人處沒有簽字,審批和發票都是齊全的,可以在之后規范流程嗎,之前的原始憑證,如果遇到核查時,在備注欄里補寫現金已支付,出納簽字佐證可以嗎
老師,本月銷項稅額小于可抵扣進項稅額,老板問我如果多開幾百萬銷項票,會不會影響企業所得稅,缺不缺成本票,這個是得怎么算啊,有點蒙,麻煩提供一下思路謝謝
比例稅率是也叫從價定率吧?
農業小規模納稅人需要繳納哪一些稅,拿到營業執照后辦理哪些事?
公司購進雞蛋再進行銷售,免征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嗎?
高新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怎么填寫?
給老板發的交通補助和通訊補助是是免個人所得稅的嗎?
合伙企業賬內沒有錢 這個錢是必須要由合伙人轉賬么、還是可以有有限公司給合伙企業 再由合伙企業給我們
如果按照規范的來說,肯定是合伙企業轉賬最好呀,如果資金問題,是可以通過合同或者協議過一下流水的
如果從有限公司支付,那做賬時掛在有限公司么?這樣有問題嗎
如果有限公司直接支付,在有協議的情況下,可以掛在合伙企業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