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那你們這個的話,需要等匯算清繳的時候,1一次性扣除了這個
老師,我想問一下,公司有個人是6月26號入職的,就上了幾天班所以這幾天的工資是累計到7月份一起算的,但是這樣一起算了之后他7月工資就超過5000了,6月份沒有給他報個稅,我報7月個稅的時候把他的入職日期寫的是6月26號,這樣他就有2個月的扣除項目,個稅系統顯示就不用交稅了,可以這樣嗎,這樣就相當于他6月份已經入職但是沒申報個稅,是延期到7月份一起報的,可以這樣操作嗎
老師,公司6月份工資個稅申報和實際發放不符怎么調啊?情況是這樣:6月份工資在7月初先申報了個稅(1萬),后來工資表又做了調整(個稅9000),最后按調整后的工資表發了工資,但申報的已經扣款沒有做調整,現在應該怎么辦?是更正申報退稅?還是在7月工資表調增減一下啊?
公司成立及員工情況:公司是6月份成立,所有員工之前是在另一家公司代管,9月份轉入新成立公司,有幾個問題麻煩老師幫忙理順: 1:工資發放情況:10月發放9月份工資,那我申報個稅是否是11月份申報10月份發放的9月份工資? 2:9月份開始,我們就是自己繳納社保了,等于是9月份工資未發放,但是五險一金已交,那我現在在申報9月份個稅的時候,是不是收入和扣除都填0? 3:特殊原因,一員工6-8月份工資在9月份一并發放2.7萬元且未繳納五險一金,但是在發放的時候并未扣除個稅,那我現在在申報9月份個稅的時候,是不是收入填2.7,扣除填0,先繳納個稅,然后這個個稅金額在10月份發放9月份工資的時候扣除,這樣操作是否合規? 4:上述同事,在申報個稅的時候,扣除的累計費用是20000,這樣是對的是吧?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1-4月份工資個稅是0申報,5-6月員工個稅都是按照5000元工資申報的(不用交稅),7月份開始按照員工正常工作申報個稅,但是出現如下奇怪問題: 我把7月份員工工資導入到申報系統,以其中一個員工A為例:A員工累計收入18000元(5月5000,6月5000,7月8000),當月社保公積金772元,但是顯示累計減除費用35000元(我覺得是1-7月份每個月5000的扣除數),沒有其他專項附加扣除項,這樣就導致系統算出來的當月應納稅所得額為0,當月應繳個稅也為0; 但是另一個B同事,是7月新入職的,B同事顯示的卻是累計收入8000,累計減除費用5000元,社保公積金772元,當月應納稅所得額2228,應繳個稅66.84元; 同一個公司的員工,為什么會出現上面這個差異呢?
老師好,我們公司7月份發的4月份和5月份的工資,其中有幾人的工資每月超了5千。例如有一個人的工資4月份工資8000元,5月份工資也是8000元,沒有任何扣除項,做工資表時4,5月份個稅分別扣了90元,如果入職日期放在4月份時,那么本次申報個稅填寫16000元時,他們都不需要繳個稅了,但做工資表時已經扣除了個稅,應該怎么報?可以把入職日期填在6月份嗎?
我這個問題問到一半就結束了怎么弄?
2024年補交2017年的一個銷售未入賬的固定資產的增值稅,并且稅局那邊幫更改了2017年的增值稅申報表(在2017年的增值稅申報表里增加了這筆為未開票收入),請問這筆補稅的完整分錄是什么?需要還原業務做賬嗎?網上搜的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這里怎么解釋?
請問休了婚假,績效能不能不發?
請問老師怎么理解?廠家返利
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項沒有發票的沒有調增可以在今年調增嗎
老師,幫我看一下這個是屬于小規模嗎
請問老師,我沒有工作,按次勞務所得進賬100萬,分兩次支付,現金存款,怎么扣稅?
老師,我們公司打算買一個商鋪,70平方,價值,60萬,是劃算進固定資產還是劃算做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老師您好,a105080有部分分類不是很準確,沒有納稅調整項,問題不大吧
應收賬款周轉次數增加對企業來說是好事把老師?他的公式怎么算
那現在只能零申報嗎?
對的,這個是只能0申報的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