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這個不用另外簽個協議說明這個假合同是不履行的
我想問下您。我們工地租用個人的挖機,簽的合同也是和他個人簽的。他找了一家可以掛靠的小規模機械工程公司,這家公司可以幫他開一個點的專票。但是這樣的話,合同與發票不符合,會不會有稅務風險? 你覺得我們是重新簽下合同,和他掛靠的這個公司簽,到時候公對公轉給對方公司,讓他朋友從公司再轉給他。還是說讓他直接去稅局代開普票算了?因為我也不確定他掛靠的那家公司有沒有挖機租賃的業務。
我們公司租賃開發商負一樓和15樓區域進行營業辦公,起初開發商與我們簽定了租賃合同15年。三年后,該開發商突然改變租賃合同內容,要求我們簽定新合同,開發商新租賃合同讓我們公司財務審核,經一看,三年前的開發商(簡稱甲方)在新的合同里面沒有了,換成了幾個不同人名的和從來未見過的公司作為新的甲方,原合同里面的租賃面積也分成了多個,租金變了。對于我這個新手來說,不知道怎么審核。第一,合同期未滿,又新簽合同,是否重復;第二,原甲方變成了現很多個新名稱的甲方,合同性質是否改變,對我們公司來說,風險增大或不利;第三,如果新簽租賃合同,原租賃合同怎么作廢;第四,新的甲方用什么證明他是房東?請專業老師解答一下。
公司剛成立需要開立基本戶,而銀行需要我們提供一份辦公租賃合同!現在主要是這個合同的問題!這個提供給銀行看的,不是我們真實的租賃合同,金額也比實際小,(真的合同是我們股東和房東簽訂,均為個人,付的租金也不付黑簽合同的對方,其實就是不提供發票的。)現在說一下這份讓銀行看的,是否交印花稅!如果交印花稅,我后期是不是做賬時也要把這份假合同里的租金也要入賬,可是沒有發票沒有轉賬記錄,現金收據做憑證能行嗎?后期匯算清繳再調增!還是說不用入賬!
老師,咨詢個問題,市政工程企業,收到個體戶提供的機械費發票,首先,我看他的經營范圍都有機械設備租賃這一項,其次是,他賬上的機械設備發票名稱是個體戶經營者的名頭,這樣可以不?另外,如果對方賬上沒有機械設備,設備是他租來的,個體戶和對方有租賃協議的,然后在由個體戶租給我,這樣個體戶給我開具發票可以不?另外還想請教您的就是看看我還需要注意些什么才能規避風險?
老師好!我們公司是物業公司,承租了商業廣場的一整層。然后出租。都有合規的手續。但是我們公司還沒有注冊下來,法人就用他自己的一個物業公司的名義和我們公司的其中的一個股東簽訂了一份租賃合同(實際上他的物業公司沒有承租,所以沒有權利租給我們公司。但是銀行不查這個)。我們周一要用這個租賃合同去銀行開立基本戶。我是經辦人。我有什么風險?
個稅申報,不成功,老師彈出來下面這張圖,換個原來報過的電腦就沒關系。
老師工資薪金就是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嗎?
是不是每個月的分錄最后做好憑證,資產負債表都要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才是正確的?
如果6月的薪資,8月才發,是否是在8月計提呢?
老師,響應文件是2024年12月16日發的,上面要求供應商那個提供參與本項目人員繳納社保證明復印件(近三個月)可中標的供應商提供了2023年12月到2024年11月的算是響應文件了嘛
老師,小微企業免稅部分記到了營業外收入,匯算清繳具體記到哪里呢
請問老師,公司給員工承擔的個人所得稅需不需要在匯算清繳時填增?
請問老師我們是光伏發電公司,二月份我們收到的電費我確認收入了但是還沒開票,當時三月做的借銀行存款,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這樣對嗎,現在四月給他們開票
你好,老師,請問公司有部分散單不開票,這部分需要無票收入可以不申報收入嗎?
請問老師我們是光伏發電公司,二月份我們收到的電費我確認收入了但是還沒開票,當時三月做的借銀行存款,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這樣對嗎,現在四月給他們開票
老師,那這種是不是都用真章簽兩個合同,一份按照真實業務,一個跟著發票業務走,手里面兩份合同,發生糾紛時候用真實業務合同打官司,另一份合同假業務的也能用真章蓋只要不履行就行用來入賬,不履行就沒有風險
你有一份假合同,也是存在風險的
能說清楚點嗎
我們公司廠房租賃對方開不出廠房租賃的發票,所以這里廠房租賃涉及的是不動產租賃,而機械涉及的是有形動產租賃,你這邊合同簽訂才成兩份,本質沒有改變,所以你這邊補簽一份意義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