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可以讓這3位員工把社保費用 打給你們
老師,我先跟你說一下我大概了解的情況吧,我了解應該是他,現在因為他是跟幾個合伙人一起成立的嘛,現在費用的話都是從隨機報銷,可能他打架打轉過來的錢就算資本金入股了,現在都是認繳,沒有實繳,所以我覺得項目暫時都沒有,所以只有一些平常的這些費用,然后可能會認定為是資本金認繳嗎?然后不知道這個賬他們現在是什么情況。我過去的話直接做做年報,還不太懂,也不太知道他們那邊有沒有財務軟件兒呢,還是說從合伙人那邊暫時先弄的我不太清楚,所以說像現在一個狀態的話,他應該是去年十月份注冊的,一直都還沒有正式說有收入。那像我現在這個情況的話,如果一入職我需要做什么呢?就是現在腦子是亂的,只是說有一些基本的基礎知識啊,大概其概念,但是說把這個思路捋順了,從哪開始做就沒有思路。
我問的社保問題,意思就是我們現在有一個總公司,有很多門店,每一個門店是單獨核算的,然后我們其中一個店的店長從三月份開始交社保,社保,我們公司是給員工補500,剩下的員工自己出,當時三月到六月的社保。三月到五月,因為六月工資還沒發,三月到五月的社保哦,需要那個門店承擔的500塊錢,門店沒有把錢支支出都是總公司給他承擔了,現在七月總公司讓他把那1500塊錢補出來就轉到總公司賬上,那我在做賬的時候,我的資產負債表的銀行卡余額肯定是要跟當月流水一樣,我怎么樣,讓他跟七月的流水一樣,那一千五是沒辦法分攤到一分攤到345月的對嗎,那我直接在七月作為管理費用支出,影響七月的報表。還有個問題,新成立一個有限公司,實際無業務發生需要做稅務關聯,報稅嗎?
公司成立及員工情況:公司是6月份成立,所有員工之前是在另一家公司代管,9月份轉入新成立公司,有幾個問題麻煩老師幫忙理順: 1:工資發放情況:10月發放9月份工資,那我申報個稅是否是11月份申報10月份發放的9月份工資? 2:9月份開始,我們就是自己繳納社保了,等于是9月份工資未發放,但是五險一金已交,那我現在在申報9月份個稅的時候,是不是收入和扣除都填0? 3:特殊原因,一員工6-8月份工資在9月份一并發放2.7萬元且未繳納五險一金,但是在發放的時候并未扣除個稅,那我現在在申報9月份個稅的時候,是不是收入填2.7,扣除填0,先繳納個稅,然后這個個稅金額在10月份發放9月份工資的時候扣除,這樣操作是否合規? 4:上述同事,在申報個稅的時候,扣除的累計費用是20000,這樣是對的是吧?
你好,老師,我想問下,9月份有3個員工在3號離職了,但是他們9月份的社保是公司先幫繳的,他們三個都是有業務提成沒有結算,當時是說保險費用從業務提成里面減除,到目前提成都沒有發放,但是現在9月份的工資做下來,實際應付金額,變為負數了,那像這種情況怎么解決,包括個稅
老師,我公司24年8月28日有一女員工離職,老板答應她社保和公積金先放我公司給繳納,但是社保和公積金的錢全額讓她自己出,她的個稅從9-10月都沒有申報過,個稅系統里員工信息采集界面她的狀態已經轉為非正常了,離職日期個稅系統也寫的是8月28日,今天我給她改成正常并且日期我也給刪除了,因為11月公司做了工資表又要申報個稅了,公司目前從8月份一直拖欠工資沒發,但是個稅申報也正常繳納個稅沒斷繳過,問問這樣情況,這個月是否還給她轉回非正常狀態并離職日期改回原來的那個日期,還是在當下正常狀態下重新給她0申報個稅?(因為個稅申報這個女的已經從8-10月都沒有申報過了),這種情況怎么辦好?老師指點下 謝謝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銀行手續費沒有需要納稅調整的,需要填寫到a105000第23行嗎
想要查看企業這個月收入多少增值稅專票在哪里查
老師,好。成立上市公司,都要具備那些條件,或者前期都要做那些準備
老師公司推出充5000抵10000的活動,怎么做賬啊,客人購買使用
老師,其他債權投資,攤余成本是賬面余額減去減值嗎?
老師,最近在找工作,有2個工作。您會選哪個。上下班工作時間一樣。a 線上烘焙類連鎖店總部,向上發展中,21年起步,工資可以,單休,人際關系簡單,工作內容主要負責采購流水記賬,辦公環境一般。離家7公里。 b 新開業的商業街,籌建中,酒店 服裝 還有一家,3 4個老板為了節約成本,共同找一個的會計,離家3公里,雙休,工資可以。都有保險。
三年以上收不回的應收賬款做了營業外支出,匯算時填報了a105090、未做調增處理,是不是正常這樣填報就可以了,相關資料留存備查就行對嗎?需要符合什么條件才可以稅前扣除已經跟老板說的很清楚,后續有什么問題,老板說自行承擔,可以嗎?不然我得丟工作!
老師,我們公司有個員工月工資7000,領導讓我算一下還要給他最高發多少獎金,個稅應納稅所得額的稅率把控在10%以內。這種要獎金單獨計算和合并計算分別來算呢?這個員工沒有買社保,也沒有專項附加扣除。
主要是老板的意思是可以從提成里面減,所以不要問人家單獨要
那這個工資表怎么做,以及個稅怎么申報
?你們可以把這個提成放在這里算工資里
關鍵這個提成還沒準確確定金額,老板的意思是夠扣的
那沒有辦法了,這個金額至少要覆蓋這個社保,讓工資為零,如果多出來的,下個月再放在工資里
我們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是785.87,那就是說這三個人都做應發工資785.87,實發工資為0?
對的,同學,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