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的,同學是這樣的
老師,想問一下,我們公司經常性年底一次性發一年的工資,個稅申報我都是次月申報上月的,比如3月申報2月的,但是實際上工資沒有發放。這樣做對嗎?
請問我們之前報稅是2月份申報1月份發放的12月工資,那我們在1月份的時候提前發放了1月工資,那這個1月工資,是要在2月份一起申報個稅,還是等3月份的時候再申報?
實際發放工資假如是10月,一次性發放4個月的工資,兩萬元。員工上班是從6月開始,如果申報工資的話是從6月開始申報嗎,但是6月實際上不知道具體有多少工資,只有實際發放的時候再算工資,這種應該怎么申報呢?還是可以先零申報,在10月份的時候一次性申報2萬元工資呢?
如果我們做了工資成本,但是公司暫時沒有錢發工資,比如這個月的工資成本1萬,實際對公沒有發放,我申報個稅的工資薪金是不是依然是0元。要等到發放的時候,再申報嗎?比如12月一次性發了3個月的工資3萬,在12月申報個稅的時候申報3萬的工資就行是吧?
老師好,我們公司工資都是隔一個月才發放,比如說9月的工資到11月份發放,10月的工資到12月份發放,但是個稅申報時,10月申報了工資所屬期9月的工資,但是實際9月工資到11月份發放的,11月的時候申報了10月的工資,我現在想給調整過來按照工資發放期作為個稅申報的稅款所屬期,好調整嗎?怎么調整?是不是在12月發放10月工資時,12月和下一年度1月的個稅申報全部零申報,1月發放上年度11月的工資,等到2月個稅申報時,填寫稅款所屬期1就可以了
電子稅務局點提交可以撤回嗎?提交算申報嗎
一般納稅人變成小規模納稅人后,應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科目有余額要怎么處理
員工1-2月工資都是零申報,現在3月所屬期不打算申報員工了,可以把員工離職時間填在24年的12月份嗎
老師您好!因存在視同銷售行為,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記入銷售費用了,稅務上已確認銷項稅額,賬表不符,怎么調整可相符
企業法人以自己房子向銀行貸款,銀行直接將款項打給了有合同的第三方公司,然后第三方將款打給個人。公司賬面沒有款進出入。最終也是法人自己還銀行款。只不過第三方收到錢后給我們公司開了發票,這種情況怎么做賬呀。
資產負債表的年報是在財務軟件選擇2024年12期的嗎
看科目余額表能看得出。這個季度是虧損還是盈利嗎?
支付憑證截圖是報銷必須的原始憑證?
老師要是個人部分直接發工資扣除計其他應付款那其他應付款一直掛賬
老師就是我把個人部分社保直接記在了應付職工薪酬工資里面那匯算清繳是不是調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