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學,工資什么時候發放的
請教一個個稅申報的實務問題:甲公司本月發放8月的工資,但是某員工1-7月的工資都是在乙 公司申報的,且沒有繳過個稅,8月的工資金額+1-7月的工資金額超過了減除費用,按計算是會產生稅金的,請問在甲公司申報時,系統會自動相加甲、乙的金額嗎?是在申報8月工資的時候扣稅嗎?(該員工在系統里兩公司的入職日期都是2020.1.01,所以兩公司系統里的減除費用都是滿額的)。還是說因為入職日期都是1月,所以系統現在不會算甲乙申報的總計數,而是在匯算清繳的時候總計呢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有一個員工是8.25號入職的,在10月申報9月的工資的時候,人員采集,寫的入職日期是8月25日,但是人事在8月沒有算他8月的工資,所以在9月申報8月工資的時候沒有申報他的工資,人事把8月的工資算在9月一起付給他了,那就出現一個累計費用扣除的問題,我是按1萬來累計扣除,還是按5000來累計扣除?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有一個員工是8.25號入職的,在10月申報9月的工資的時候,人員采集,寫的入職日期是8月25日,但是人事在8月沒有算他8月的工資,所以在9月申報8月工資的時候沒有申報他的工資,人事把8月的工資算在9月一起付給他了,那就出現一個累計費用扣除的問題,我是按1萬來累計扣除,還是按5000來累計扣除?我的人員采集信息是應該寫8月25日,還是應該寫9月1日?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有一個員工是8.25號入職的,在10月申報9月的工資的時候,人員采集,寫的入職日期是8月25日,但是人事在8月沒有算他8月的工資也沒交社保,所以在9月申報8月工資的時候沒有申報他的工資,人事把8月的工資算在9月一起付給他了,那就出現一個累計費用扣除的問題,我是按1萬來累計扣除,還是按5000來累計扣除?我的人員采集信息是應該寫8月25日,還是應該寫9月1日?
老師,公司8月,9月連續兩個月給一個新員工交了公積金,該員工9月1號才入職,10月中旬發9月工資時又忘記從工資里扣公積金了,我現在報的10月份發的9月工資個稅,綜合所得申報中公積金填一個月的還是兩個月的?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