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多交的可以算預繳的
老師,你好,我公司經營業務需要,2019年12月份發生業務15098284.35 元并有銀行流水單,已在2020年1月征期申報2019年第四季度款項時申報無票收入并提前繳納稅款480125.44元;與此同時因我司票份為每個月25份,不夠開具合同所需發票金額,現在要補開2019年12月申報的收入;由于2019年12月時我司公司經營地址在變更,沒有辦下來租賃憑證,故2019年12月和1月申請超限量未通過;因怕中途有作廢等發票,故現在才向貴局申請1650份發票補開2019年12月的收入,望貴局批準, 19年12月發生銀行流水15098254.35,當時已經按無票收入申報并提前繳納稅款480125.44元,當時租賃合同沒有辦下來,沒有辦法申請超限量,所以今年4月申請的1650份超限量補開19年12月份的收入,如果4月發票全部開對是沒錯的,關鍵是有一張開錯了,已經跨月了,稅款在12月份已領繳了,我現在可以紅沖一張嗎,稅款的話轉到那個月里,還是怎么辦? 可以把我這張開廢的稅款,轉到五月份嗎?
劉某在我國某上市公司擔任財務總監,2020年的收入情況如下①3月1日,受邀到某單位進行業務講座,取得收入¥10,0005月30日取得國債利息收入¥8000△③8月16日購買體育彩票取得中獎,收入100,00通過國家機關將其中¥2000向青少年公益活動場所捐贈49月24日出售一套住房去他不含稅收入¥2000,00房產原值¥150000出售過程中繳納相關稅費¥80,000⑤12月1日出租商鋪一間每月租金¥5000,租期一年,租賃過程中繳納相關稅費¥800,當月發生修繕費用¥900已知:劉某為獨生子,全年取得工資薪金¥00沒有免稅收入,全年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為¥36,000,劉某父母年滿60周歲,劉某與妻子育有一對雙胞胎,他們都在讀大學一年級,夫妻倆約定養老人支出和子女教育支出由劉某一人承擔。要求:計算劉某2020年應個人所得稅稅額。
老師您好,請問公司的銷售發票開票日期是2023年2月5日,但是備注中寫明是2022年8月~9月護理費,證明是去年的業務,今年才收到錢,請問您:如果我在去年這筆應稅服務已經提供,例如已于2022年8月給對方護理完成,發生了應稅行為,但是對方還沒給錢的情況下,我在2022年8月份做賬: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這樣對嗎?但是如果這樣做賬的話,去年8月份,到底發生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了嗎?我這塊不太清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點是不是以下3個:①發生應稅行為且收到款項;②開發票;③按照合同,到了合同雙方約定給錢的時間就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老師,以上我的這些理解對嗎?蟹蟹
我們公司名下有幾店營業房出租,收到的租金己開票并繳納相應的稅額,租金到期24年3月份。由于經營不善,今年9月份己關閉營業房并簽解約合同,后面的租金不退回,做恢復營業房最初狀態款。這樣的情況,我公司銷售收入的發票已開具,并繳納合項稅款,這種收入可以沖回嗎?如果重新租出去,租金收入己經繳納到24年3月份了,又租出去,又開票,收入的日期重復了,稅金多繳納了?
老師,請幫我看一下這個應該怎么做? 公司廠房從8月份出租,因為對方的營業執照沒有辦下來,所以一直沒有簽租憑合同,租客執照已辦好,預計10月15日簽合同,免租期4個月,即8.9.10.11月是免租的。在這期間租客產生了水電費如9月就電費11萬,(從我司對公賬戶扣款了) 問題1.簽訂租憑合同起始日是否就如實際填8月1日? 2.拿8月1日起租合同去稅務局増加從租,免租期沒有收入那就不產生稅? 3.我司代繳電費,等租客轉到我司對公賬戶,此項代繳電費對公賬戶為收入,那稅務局要不要我開票?如果開了票它就會識別是收益,但是它只是代繳的費用,那我應該怎么樣子把這個費用做平不用交稅?
所得稅匯算清繳研發費用優惠表中48行怎么算
老師,您好!“項目物業租賃年收入”是43000元,都應該繳納什么稅?繳納的稅率是多少?
老師 已經離職的員工聯系不上 怎么做2024年的匯算清繳啊??
23年費用發票計入24年所得稅匯算需要調增嘛
企業從地下提取鹵水,曬制出原鹽直接賣,要交什么資源稅,怎么計算稅額
老師,銷售費用帳上是10萬,如果有3萬是沒有票的,是不是直接填表104000表的銷售費用7萬,還是填10萬,然后在納稅調整A105000表再填?
老師您好,個體戶35萬元利潤一年需要交多少稅?
微信有許多支出帳單咋不顯示
增值稅收入和企業所得稅收入相等嗎?視同銷售收入也交企業所得稅嗎?
稅務提醒有一張去年的專票異常,前期已抵扣需要在本期做進項稅轉出,怎么賬務處理
增值稅,房產稅都重復繳了,3個月的租金重復了
算預繳的 抵減后期應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