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紅沖,但是要更正匯算清繳報表
老師我上年12月份把當年的年終獎20000元做在了12月份工資表中并計提了12月份的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47627 貸:應付職工薪酬貸—工資47627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3543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3543 12月工資年終獎一月發放,二月申報個稅時年終獎算上年度還是這年的,47627元的應發工資包含年終獎,那我應該怎么申報的?申報數據應該是多少
老師您好,我在2020年12月計提了年終,做賬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年終獎,在21年1月確認年終獎總金額,沖減多計提年終獎,借:應付職工薪酬-年終獎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請問我在21年2月將年終獎分配到各部門以及計提個稅,如何做賬呢?
老師,請問年終獎需要計提嗎?之前不知道有年終獎,在1月發了去年年終獎,我是在1月計提年終獎嗎?借:管理費用-辦公費,貸應付職工薪酬,付年終獎的時候:借:應付職工薪酬,貸:銀行存款 請問是這樣做嗎
老師您好,請問年終獎單獨計稅這方面,具體的分錄和計算,麻煩您能簡單說一下嗎?(我理解的: 摘要:計提年終獎, 分錄: 借:管理費用-年終獎 貸:應付職工薪酬-年終獎 摘要:發放年終獎, 分錄:借:應付職工薪酬-年終獎 -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之前墊付社保)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是這樣嗎?具體的年終獎對個稅影響的計算這部分還是不明白,麻煩您能舉個例子嗎
請問,應付職工薪酬-年終獎一次性計提了,但是年終獎在第二年分6個月發放,6月份前離職的員工,未發放的年終獎作廢。 那多計提的這部分年終獎能紅沖掉嗎? (應付職工薪酬計提后,能否往回沖呢?)
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費稅如果直接用于出售是不用交消費稅,是因為在把這個貨物委托別人的時候已經交過了,所以不交對嗎?
關稅為啥是 10800??14% 啊?他不是關稅計稅價格,加關稅嗎,??14% 是啥
這道題的算是為啥 20??2000 啊啊啊啊
委托加工組成計稅價格這里,委托加工應收消費品,為啥委托方不是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啊?
這個為啥要 5989-5085 啊? 金銀首飾是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消費稅。非金銀首飾是以新貨物的銷售額作為消費稅的計稅基礎,不扣減舊貨物的回收價格
月薪3500,月休4天,上了13天班,還休息了兩天,怎么算
這個后邊為啥是 20??2000 啊
過節買包包,首飾,煙酒,送客戶,開普通發票,記哪個科目?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嗎?
老師,稅務疑點,這個是什么意思?稅款所屬期起:2023-01-01,稅款所屬期止:2023-1231,業務招待費銷售費用:0.00,業務招待費管理費處瑪用:132113.00,業的支付賬載金額:0.00,業務招待費稅收金額:0.00 營業收入:10325399.84,視同銷售稅收金額:0.00.扣除限額:0.00,差額1:132113.00,差額2:0.00 問題類型:未據實申報業務招待大額費支山賬載金額
現金報銷單上報銷人和領款人是同一個人,之前企業管理上簡化就只簽了報銷人,領款人處沒有簽字,審批和發票都是齊全的,可以在之后規范流程嗎,之前的原始憑證,如果遇到核查時,在備注欄里補寫現金已支付,出納簽字佐證可以嗎
說錯了,是今年1月份計提的,不是去年計提的,不需要調整匯算清繳報表吧?
你好!這樣就不用了
還有上月計提和發放員工意外險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現在有一名員工離職,退回了一筆意外險。請問老師,是否需要按照計提的分錄,紅沖呢?
你好!是的,就是你說的這樣操作
如果直接這樣操作: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負數) 貸:銀行存款(負數) 沒有動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這樣是否準確呢?
你好!這樣不規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