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發給個人的嗎 借其他應付款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社保一般是當月扣除當月的,那么扣款時做的分錄:借:管理費用-工資 3681.2(公司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681.2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3681.2(公司部分) 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2558.4 貸:銀行存款 6239.6 當月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3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30000 代扣的個人社保部分沖回: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2558.4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2558.4 這個過程是否正確
老師,有個問題,社保的計提與發放,我看到有兩個方式,有的人把個人承擔的社保放在應付職工薪酬里面,有的放在其他應該款-個人社保,哪個對。方法1,計提時借:管理費用,貸應付職工薪酬_社保(公司部分),發放: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公司),貸銀行存款。個人部分是在發放工資的時候的貸方應付職工薪酬出現。第二個方式,計提借:管理費用,貸應付職工薪酬_社保(公司部分),發放,借:應付職工薪酬(公司部分),其他應收款_個人社保,貸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在發放工資時的貸方也會出現
老師,我1月計提了個人部分的社保,分錄是借:應付職工薪酬28000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2234.85 銀行存款25765.15 當月沒有按時交,后面醫保欠費幾個月自動斷保了,無法交了,我現在要沖回多提的個人部分的社保怎么沖?
老師,請問,當月工資下月發放,當月社保當月繳納,怎么做分錄?是不是 計提并繳納當月社保,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發數
老師,每月怎么計提工資社保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發放時候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繳納時候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繳納單位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費稅如果直接用于出售是不用交消費稅,是因為在把這個貨物委托別人的時候已經交過了,所以不交對嗎?
關稅為啥是 10800??14% 啊?他不是關稅計稅價格,加關稅嗎,??14% 是啥
這道題的算是為啥 20??2000 啊啊啊啊
委托加工組成計稅價格這里,委托加工應收消費品,為啥委托方不是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啊?
這個為啥要 5989-5085 啊? 金銀首飾是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消費稅。非金銀首飾是以新貨物的銷售額作為消費稅的計稅基礎,不扣減舊貨物的回收價格
月薪3500,月休4天,上了13天班,還休息了兩天,怎么算
這個后邊為啥是 20??2000 啊
過節買包包,首飾,煙酒,送客戶,開普通發票,記哪個科目?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嗎?
老師,稅務疑點,這個是什么意思?稅款所屬期起:2023-01-01,稅款所屬期止:2023-1231,業務招待費銷售費用:0.00,業務招待費管理費處瑪用:132113.00,業的支付賬載金額:0.00,業務招待費稅收金額:0.00 營業收入:10325399.84,視同銷售稅收金額:0.00.扣除限額:0.00,差額1:132113.00,差額2:0.00 問題類型:未據實申報業務招待大額費支山賬載金額
現金報銷單上報銷人和領款人是同一個人,之前企業管理上簡化就只簽了報銷人,領款人處沒有簽字,審批和發票都是齊全的,可以在之后規范流程嗎,之前的原始憑證,如果遇到核查時,在備注欄里補寫現金已支付,出納簽字佐證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