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當時這個車做了固定資產沒有,就是沒有過戶之前。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名下有一輛汽車,一直都是給公司員工使用,買車貸款也是該員工在還。兩年前公司建賬的時候沒有入賬,現在車的貸款還沒還完。 問題1,我們要是現在把該汽車入回公賬的話,是不是可以不考慮貸款是否還完的問題,入賬直接根據買入價入固定資產,折舊費用從什么時候開始計起? 問題2,如果選擇不入賬,把該汽車過戶給使用的員工,公司和該員工需要各自承擔些什么稅費之類的?
工司新成立只有一個公司車牌名額。現在買車兩種方法,1是員工借款20萬買車,明后年有指標再過戶給公司,再把借款轉為固定資產但是發票是個人的。 2是把錢付給一個貿易公司,貿易公司幫忙買車,然后等有車牌指標貿易公司再賣給我們開發票。哪種方法安全?因為馬上要審計了。
工司新成立只有一個公司車牌名額?,F在買車兩種方法,1是員工借款20萬買車,明后年有指標再過戶給公司,再把借款轉為固定資產但是發票是個人的。 2是把錢付給一個貿易公司,貿易公司幫忙買車,然后等有車牌指標貿易公司再賣給我們開發票。哪種方法安全?因為馬上要審計了。
20年公司購買二手車,只有發票,發票名稱是我公司的,但是車輛沒有過戶,金額是90萬,當時也沒有做固定資產,直接列支費用?,F公司將二手車以30萬再賣給第三方,問題是公司購買后一直沒有過戶,所以這個收入怎么交稅?以車主個人所得交?還是公司增值稅率交?然后公司收到這筆賣車款,賬務處理應該怎么做?
老師好,有個問題需要咨詢一下,我們的應收款1萬元,已經開了發票的,然后客戶沒直接對公付給我們公司,是通過農民工工資發給一個員工(該員工沒有在這個公司名下申報個稅,也沒簽合同),員工又轉回給老板,這筆款,怎么做賬呀 才是正確的 ?
老師,25年補計提24年12月工資的會計分錄,借:管理費用,因我公司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24年計提工資15萬,目前工資已全部發放,5月份所得稅年度匯算賬載金額,發放金額,稅收金額各填多少,有調整嗎?
怎么注冊個體戶? 個體戶有什么風險
做融資的話,有沒有很鍛煉財務能力?
老師,賬載金額不應該是24年1-12月份計提工資的金額嗎?為什么要加25年1月份補計提的2833元,截止目前已發放工資152833元。
有一家合作社和一家公司,同一地址,電費戶頭是合作社的,但是是和公司一起用的,電費發票開給合作社的,公司也需要電費發票,怎么辦
想問一下這種怎么做賬
老師你好,2024年1_12月份計提工資15萬元,2025年1月發放12月份工資,發現少計提2月份工資2833元,在2025年1月份做了補計提,2024年度所得稅匯算,職工薪酬調整表格,賬載金額,應付金額,稅收金額,各填多少,需要調整嗎?
郭老師,員工旅游的費用,要申報個稅嗎
一、上海公司的法人是自然人A,A占股100%; 二、長沙公司,注冊資金200萬,自然人A是法人,占股1%,上海公司占股99%;(根據注冊資金金額,A只需要實繳2萬即可); 2024年,A在長沙公司實繳注冊資金5.5萬,是以A個人名義存入長沙公司銀行賬上,且備注清楚:投資款,并已在稅務局繳納了印花稅; (A在長沙公司超過應實繳注冊資金5.5萬-2萬=3.5萬); 請教一下,可否這樣處理: 第一種: 讓上海公司寫個代付款證明,表明:讓自然人A,代替上海公司,在長沙公司實繳注冊資金3.5萬? 第二種: 讓上海公司打3.5萬到長沙公司,算上海公司實繳長沙公司的注冊資金,同時長沙公司退3.5萬給自然人A,相當于置換,更正24年自然人A,多實繳了3.5萬。但不再繳納印花稅(24年這3.5萬實繳注冊資金己繳納印花稅) 請問老師,哪種處理方法好? 或者有更好的處理方法?
老師好,我們公司會囤貨導致進項大于銷項,公司會按照穩定的稅負勾選進項發票,按勾選的這部分結轉成本,所以實際庫存和賬務系統里的庫存是不一致的,電子稅務局里也有很多未勾選的進項,這會產生稅務風險?
沒有,因為是老板私人轉賬,戶名也是員工
賬上就沒有體現
借固定資產,貸銀行存款48000, 借其他應收款,個人貸營業外收入48000。
為啥做營業外收入啊,另外這樣掛的個人怎么平賬呢
他個人能轉到你公司賬戶上嗎? 轉不進去不就是為了平賬 轉進來的時候你再紅沖第二個。
怎么可能從公戶轉進來呢,就是公戶給他的購車款,轉進來也是私戶,你做進營業外收入,不是虛增了收入嗎
能看清楚了嗎?我的意思是個人能轉給你公司賬戶嗎?轉不了的話,他不就一直在其他應收款里面掛著,如果你們給了他個人不要了 借營業外支出,貸其他應收款,個人要么做他的工資 不需增收入的話,你掛哪個科目你來寫?
寫一下你的思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