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這個是可以的,可以
老師您好!在稅務有兩個問題,公司屬于一般納稅人,第一,正常業務,租賃合同或者協議注明免租期和租期減半的是否可以開具專用發票?第二,疫情防控期間,已預收租金,,按照專票開具,但是沖紅發票,更正發票的時候還是按照專票開具,舉例2020年1-3月租賃收入原開具專用發票3萬,但按照公司規定,2月免租期,沖紅原來的專用發票3萬,更正的時候也開具專票2萬,但是備注2020年1-3月租金(2月免租),也就是2月租金不含在開票收入了,這樣開專票可以嗎?
2022年1月1日,甲企業與乙企業簽定了一份租賃合同。乙企業為承租人,甲企業為出租人。其合同主要條款為:(1)租賃標的物:生產設備;(2)起租日:2020年1月1日;(3)租賃期:5年;(4)該設備的公允價值為100萬元;(5)租金支付:分5次支付,每年末支付租金50萬元;(6)乙企業知悉該設備的增量借款利率為8%;(7)該設備為新機器,預計使用年限為6年,期滿無殘值;(8)租賃期滿,該機器的所有權轉移給乙企業。注:年金現值系數(P/A,8%,5)=3.9927。甲公司會計處理:(1)租賃期開始日借:使用權資產——生產經營資產2000000未確認融資費用500000貸:租賃負債——乙公司2500000(2)租賃期第一期期末借:租賃負債——乙公司500000貸:銀行存款500000(3)該機器租賃期間,按租賃期5年計提折舊,每年計提折舊400000元,每月計提折舊33000元。借:制造費用33000貸:累計折舊33000(4)租賃期滿,因租賃資產所有權轉移給本公司,且租賃期開始日已將租賃資產作為本公司的固定資產試分析上述分錄是否正確
老師小規模公司開出去發票是支架租賃費,數量100,備注租賃期間了,開進來的進項支架租賃費,沒填寫數量,也沒有備注租賃期間,這樣可以嗎?
13.支付小規模納稅人提供的A設備修理費10300元,取得小規模納稅人從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0000元,稅額300元。14、2月18日,以一臺設備對建材機械廠進行聯營投資,該設備的賬面價值為200000元,雙方作價為250000元。15、2月20日,支付自來水公司通過銀行托收水費21200元,取得自來水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20000元,稅額1200元。16、2月21日,簽訂C設備經營性租賃合同,合同約定C設備租賃期為一年,租賃費為226000元,租賃費分三次收取,即于合同簽訂當月預收10%,A設備交付并安裝調試完成當月收取40%,余款于A設備交付日第六個月收取。當月開具收據收取A設備租賃預收款22600元。17、2月21日,進口融資租賃用A設備一臺,進口價1500000元,報關進口時海關征收關稅200000元,增值稅221000元,價款、稅款均已支付。做分錄做分錄做分錄老師
老師一般納稅人買進來的高空車開的進項發票顯示融資租賃-租賃款,銀行定36期分期支付車款,這個車用途出租,由于一直沒啥業務所以沒勾選,現在是租賃費發票來多少就勾選相近金額的發票數,請問這樣做可以嗎?憑證具體應該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