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稍等我看下
1、注冊會計師李欣審計X公司2009年度會計報表時,發現X公司于2009年12月9日向Y 公司賒銷含稅價款為158萬元的A產品一批,銷售發票已開具,并已按規定確認了主營業務收入、結轉了相應的主營業務成本。會計處理:借:應收賬款一Y 公司158萬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A產品 135.04 萬元 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2.96萬元 借:主營業務成本 120 萬元 貸:庫存商品 120 萬元 經查,至2009年12月31日為止該筆業務的貨款尚未收回。按X公司的會計政策,無需對此筆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2010年1月9日,Y公司因質量不合格將所購產品全部退回。2010年3月初,李欣在審計中發現X公司尚未對此筆銷貨退回業務進行會計處理。 要求:審查上述業務,提出審計處理建議。(10分)
(2)銷售給乙公司一批硬件金額合計180萬元(不含稅,增值稅率17%),發貨單、發票驗收報告、銷售合同核對以后未發現異常,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收到貨款100萬元尚有110.6萬元貨款尚未收到。2014年度,恒潤公司對此項銷售業務確認的收入是180萬元。注冊會計師李芳對此向乙公司進行了發函求證,乙公司回函表示已經退貨了。經檢查恒潤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沖減了當月的銷售收入,并沖減了相關的銷售成本請問:針對上述審計中發現的被審計單位的有關銷售收入,恒潤公司所作出的收入確認的處理是否恰當?請說明理由。
3、銷售循環審計銷售給J公司硬件1017萬元(含稅,增值稅率13%)。發貨單、發票、安裝驗收報告、銷售合同核對后無異常,截止到審計時,貨款全部未收到。2011年度,X公司確認該項銷售收入900萬元。注冊會計師在對J公司1017萬元款項進行函證時,J公司回函予以確認,但在注冊會計師進行電話詢證時,J公司相關人員表示其從未與X公司發生業務往來,不存在欠付X公司債務的情況。請指出是否應進一步實施審計程序。若已證實該項銷售業務系虛構,請指出注冊會計師應當采取哪些措施。
2、A注冊會計師負責審計X公司2017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底稿記載了審計項目組對應收賬款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相關情況。部分內容如下:(1)控制測試表明,X公司賒銷審批及信用管理制度執行有效,控制風險很低,A注冊會計師擬不對應收賬款的計價和分攤認定實施實質性程序;(2)X公司應收甲公司3筆貨款,賬齡分別為5個月、15個月和38個月。2017年12月收到甲公司償還的2017年7月份產生的部分貨款后,X公司直接抵減了“3年以上”賬齡組的應收賬款余額。A注冊會計師認為該情況不影響應收賬款余額,從而不構成錯報;(3)A注冊會計師沒有將2017年末賬齡為“2-3年”的應收賬款納入函證范圍,并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說明了未函證的原因是這部分應收賬款與2016年末賬齡為“1-2年”的應收賬款相比沒有任何變化。(4)A注冊會計師基于應收賬款違反存在認定必然引起營業收入違反發生認定這一關系,要求項目組成員根據應收賬款違反存在認定的金額和相關稅率推算出營業收入違反發生認定的發生額,一并建議X公司調整;(5)X公司2017年末以應收丙公司的貨款向某銀行辦理了貼現。項目組成員檢查后確認了X公司進行了正確的
A注冊會計師正在對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公司)2010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X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7%。為了確定X公司的銷售業務是否記錄在恰當的會計期間,決定對銷售進行截止測試。截止測試的簡化審計工作底稿見下表:截止測試的簡化審計工作底稿明細賬日期金額銷售成本2010.12.3010萬元12.276萬元7891(12.27)2010.12.302010.12.312011.1.215萬元8萬元20萬元7892(1.3)7893(1.6)7894(12.30)1.29萬元4.8萬元12萬元1.512.302011.1.32011.1.810萬元5萬元7895(1.3)7896(1.8)1.26萬元3萬元1.7要求:根據上述資料,請指出A注冊會計師所執行的截止測試的具體方法及目的。根據上述資料,請分析X公司是否存在提前入賬的問題,如果有,請編制調整分錄。根據上述資料,請分析X公司是否存在拖后入賬的問題,并簡要說明理由。
老師,請問向政府買地需要交什么稅嗎
郭老師,現在個體工商戶也可以開13%的專用發票嗎?
公司法人和財務負責人可以是同一個人嗎?公司財務負責人資金出了問題,斷供了,影響公司經營嗎
請問前面很多年了,預付供應商的貨款掛了很多怎么平賬,可以當現金退回嗎?還是營業外支出,匯算調增?
物業購買2000元草坪機會計分錄
請問老師,出口貨物,客戶自己帶走的,作為生產廠家如何操作可以達到退稅條件?
公司是電器批發零售公司。從廠家拿貨需要支付貨款,廠家設置銷售量,完成任務就每臺返點給我們。有幾種模式, 1.我們公司又給門店商家代銷,他們賣出去去刷貨款到我們公司。我們公司又把貨款扣除銷項稅和刷卡手續費后,用微信轉賬給他們(銷售款刷到對公賬上就不管了作為我們公司的收入)。最后月底結算在算他們從我們這拿的代銷貨的貨款,他們用微信支付給我們。 2.我們公司正常拿貨給門店商家,然后他們打款到對公賬戶。 請問模式一門店商家算不算正常幫我們公司代銷商品模式?如果是賬務處理請幫我寫一下。模式2賬務處理方式也寫一下。最后代銷了,模式一,我們后面還需要給門店商家代銷傭金不?我第一次遇到這種模式,不理解。 之前再會計學堂學的就是單純進銷賣出,沒有這么復雜
您好老師我問下,營業執照法人沒有換之前的法人也不管了,以后會有風險嗎
出口退稅首單未申報,對于2024年的外匯收款有時間限制嗎
老師,合作社支出需要什么會議紀要,就是支出前需要哪些會議或者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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