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1.這個沒法做,還在你賬戶里呀 2.這個有發票還是判決書
老師們,公司在15年與上游客戶簽了106116元的合同,并在2015年11月份開具了106116元的普通發票,在2016年7月份我們支付了50000元,2017年支付了26116元,但是我們翻看15年和16年的賬套及記賬憑證,我們3個財務都沒有找到106116元的發票,也沒有當時支付的50000元和26116元的銀行付款憑據,但是這兩張付款憑據我們重新可以打印出來了,可是那個106116元的合同我們也找不到,我把對方發給我的合同及發票打印出來讓老板看了,老板也找不到這106116元合同及發票,老板記得這筆業務也是合同簽字的,現在這家公司正在接受審計查賬,要求我們簽字確認還欠他們這個公司的3萬元,我們沒有找到自己的原始憑據我們不能簽字,老板的意思是看他們這個公司能不能給我開個3萬元的發票等資金周轉開的時候還清這筆欠款,但是我們現在賬套軟件銀行余額與實際網銀賬戶余額是一致的,如果我們從公司基本戶出這個錢我們沒有3萬的發票,而且前期的賬套里并沒有掛這個上游單位的3萬欠款,連這個公司供應商名稱都沒有的,老師們能否給我一個處理的辦法呢?
親想請教一下你:現在我們掛靠的項目有個掛靠人之前讓我們公司代付了一筆保證金給到甲方30萬(他并沒有拿錢,是讓公司出的錢,現在他在公司賬上還有50萬,公司扣除這個代付的30萬后,還差他20萬未結),現在他想甲方直接把這個錢以房子的形式抵給他(因為對方還欠他一些錢,加上我們這個30萬,合計有200萬吧)這樣操作可形嗎?我的意見是內賬是可以理解,站在外站的角度的話,這個賬平不了是吧,因為這個賬是沒有從直接從甲方退回到我們公司,我們的賬平不了,所以這部分我們采取的方式是收取掛靠人的企業所得稅30萬*0.25=7.5萬,(因為正常模式是甲方退回30萬給到我們,他們再來找我們辦手續是需要拿30萬發票才能打款給他的)這樣操作相當于我們損失了30萬的成本發票,所以要收掛靠人的7.5萬稅,2.這個賬外賬還是平不了是吧?
#提問#,老師,我們公司有個項目是走的內賬。實際掛靠的別的公司的,沒有走我們公司的賬,但實際是我們承接的項目,然后我們負責墊資,被掛靠的那個公司有了項目回款在通過私戶什么的把錢轉給領導。我們做的是建筑工程類的,材料是我們自己采購,然后因為我們采購,欠人家材料款,一直沒付,然后被對方起訴了,法院直接把我們公司賬戶凍結了,并且劃扣了貨款(但是這家供應商不是走的我們公司的賬,走的被掛靠公司那的,實際業務他知道是我們在做,所以告了我們),那這個法院從我們公戶劃扣的錢我應該怎么入賬?
以前的項目有7.8年,從去年打官司到今年別人材料商A公司打贏了,官司未結時:法院從最開始凍結120萬(相當于我們賬上120萬不能用),然后到上月官司對方打贏了,法院直接把120萬劃走了,那么請問一下三個問題:1.官司未結時,凍結的120萬如何做賬;2.官司了結了,對方A材料商贏了,我們輸了,我們的錢被法院直接劃扣了(不是直接轉給A材料商的)那這個賬應該如何做;3.因為是掛靠項目我們根本都不知道差這個材料商A公司的錢,現在打官司才知道,別人贏了,法院把錢從我們賬上劃扣了,那我們還沒有找對方開發票,這個發票還能找對方要嗎,對方會開嗎?4.開發票與不開發票賬務處理是否一樣,應該如何做賬?
以前的項目有7.8年,從去年打官司到今年別人材料商A公司打贏了,官司未結時:法院從最開始凍結120萬(相當于我們賬上120萬不能用),然后到上月官司對方打贏了,法院直接把120萬劃走了,那么請問一下三個問題:1.官司未結時,凍結的120萬如何做賬;2.官司了結了,對方A材料商贏了,我們輸了,我們的錢被法院直接劃扣了(不是直接轉給A材料商的)那這個賬應該如何做;3.因為是掛靠項目我們根本都不知道差這個材料商A公司的錢,現在打官司才知道,別人贏了,法院把錢從我們賬上劃扣了,那我們還沒有找對方開發票,這個發票還能找對方要嗎,對方會開嗎?4.開發票與不開發票賬務處理是否一樣,應該如何做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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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的不是2024一整年的嗎?這計算的不是半年的嗎?為啥×6/12呀
老師好~咨詢下,企業匯算清繳基礎信息表,如果企業選擇了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108采用一般企業財務報告格式(2019年版),選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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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個政策指的是自然年嗎?假如在2024年的12月份取得的收入,2024年就只能享受一個月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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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公司需要分紅所控制的公司分紅,比如股份是30%以上,那么控股公司要是分紅需要繳納稅款嗎
租金費用是白條入賬的,在企業年報的時候要調整出來,是填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嗎,是填在哪里
個體戶開一個點維修發票給運輸公司,要交多少稅
五倍充值、首單免費、充值金額內可享8折、算下來一共打了幾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