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同學,您的問題表述的不完整哦--
假定某居民個人年內取得如下所得:(1)每月應發工資均為3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4500元,從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2)5月份取得勞務報酬所得1000元。(3)將其擁有的兩處住房中的一套已使用7年的住房出售,轉讓收入220000元,該房產造價120000元,另支付交易費用等相關費用4000元;(4)儲蓄存款利息收入800元,股息收入10000元;計算綜合所得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稅額(其中的工資薪金所得只需計算1月-4月的)、其它所得應繳個人所得稅稅額及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綜合案例22019年1月,甲公司向王女士支付工資13500元,王女士在該月除由任職單位扣繳“三險一金”2560元外,還通過單位繳付企業年金540元,自行支付稅優型商業健康保險費200元。2月,該公司應支付王女士工資13500元,同時發放春節的過節福利費4500元,合計18000元。單位扣繳“三險一金”,王女士繳付企業年金、支付稅優型商業健康保險費等金額均與1月份相同。已知其他方面情況如
李某是A有限責任公司員工,2022年1月份,2月份收入如下:(1)2022年1月10日,取得工資20000元,在該月除由任職單位扣繳“三險一金”4000元外,還通過單位繳付企業年金800元,自行支付稅收優惠型商業健康保險費200元。李某有一兒一女,女兒現處在學前教育階段,兒子正在上小學,現已與妻子約定由李某按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100%扣除;李某本人是在職碩士研究生在讀;李某去年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了首套住房,現處于償還貸款期間,每月需支付貸款利息2000元,已與妻子約定由李某進行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李某的父親已滿60歲(每月均領取養老保險金),母親57歲,李某與姐姐和弟弟簽訂書面分攤協議,約定由李某分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900元;(2)2022年2月10日,A有限公司應支付李某工資20000元,同時發放年終獎100000元。單位扣繳“三險一金”,李某繳付企業年金、支付稅收優惠型商業健康保險費等金額均與1月份相同;李某可享受的各類專項附加扣除也均與1月份相同。1)計算李某1月份和2月份A有限公司需累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稅額;
2019年1月,甲公司向王女士支付工資13500元,王女士在該月除由任職單位扣繳“三險一金”2560元外,還通過單位繳付企業年金540元,自行支付稅優型商業健康保險費200元。2月,該公司應支付王女士工資13500元,同時發放春節的過節福利費4500元,合計18000元。單位扣繳“三險一金”,王女士繳付企業年金、支付稅優型商業健康保險費等金額均與1月份相同。其他方面,已知情況如下:(1)王女士已于2018年9月份支付了女兒(4歲)學前教育的2018年下學期(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學費7000元,大兒子正在上小學,現已與丈夫約定由王女士按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100%扣除;王女士本人是在職博士研究生在讀;(2)王女士去年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了首套住房,現處于償還貸款期間,每月需支付貸款利息1300元,已與丈夫約定由王女士進行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3)因王女士所購住房距離小孩上學的學校很遠,以每月租金1200元在(本市)孩子學校附近租住了一套房屋;(4)王女士的父母均已滿60歲(每月均領取養老保險金),王女士與
1月,公司向王女士支付工資13500元,王女士在該月除由任職單位扣繳“三險一金”2560元外,通過單位繳付企業年金540元,自行支付稅優型商業健康保險費200元。2月,公司應支付王女士工資13500元,同時發放過節福利費4500元,合計18000元。單位扣繳“三險一金”,王女士繳付企業年金、支付稅優型商業健康保險費等金額均與1月份相同。1王女士已于2018年9月份支付了女兒(4歲)學前教育的2018年下學期(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學費7000元,大兒子正在上小學,現已與丈夫約定由王女士按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100%扣除;2王女士去年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了首套住房,現處于償還貸款期間,每月需支付貸款利息1300元,已與丈夫約定由王女士進行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3因王女士所購住房距離小孩上學的學校很遠,以每月租金1200元在(本市)孩子學校附近租住了一套房屋;4王女士的父母均已滿60歲(每月均領取養老保險金),王女士與姐姐和弟弟簽訂書面分攤協議,約定由王女士分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800元。計算1月和2月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有詳細步驟
【練習】2022年1月8日,瑞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應向楊女士支付工資13500元,楊女士在該月除由任職單位扣繳“三險一金”2560元外,還通過單位繳付企業年金540元,自行支付稅優商業健康保險費200元。楊女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如下:①楊女士已于2021年9月份支付了女兒學前教育的2021年下學期(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學費7000元,大兒子正在上小學,現已與丈夫約定由楊女士按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100%扣除;2楊女士本人是在職博士研究生在讀;楊女士去年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了首套住房,現處于償還貸款期間,每月需支付貸款利息1300元,已與丈夫約定由楊女士進行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④因楊女士所購住房距離小孩上學的學校很遠,以每月租金1200元在(本市)孩子學校附近租住了一套房屋;5楊女士的父母均已滿60歲(每月均領取養老保險金,楊女士與姐姐和弟弟簽訂書面分攤協議,約定由楊女士分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800元要求: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楊女士當月應納的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