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們是找的第三方資質公司 代買這個員工的社保和代發工資嗎?
請教老師,我們勞務公司百分之95的工人都是包工頭手下的,遍布在我們母公司(施工總包)所屬全國各地分公司項目部,通過考勤造工資表母公司專戶代發,為了規避農民工財稅風險,我們嘗試過讓包工頭代開經營所得發票給我公司但幾乎沒人去開,我公司百分之90的項目是外地項目,核定了個稅,雖然外地個稅問題應該是解決了,但剩下百分之10的項目工人也要有2000人左右,那么本地項目2000個工人個稅和2萬個本地加上外地工人社保并沒有解決,由于工人流動性大,也不知具體多少人有農保,加上本公司財務人力有限,如果全員扣繳農民工個稅會計沒有動力去做,或者搜集農保證明也搜不出,請教老師該怎么辦?如果我們和工人的用工合同約定了以完成一定期限的工作任務,那么我們在本地和外地的項目是不是就不存在社保風險了。
老師,我們公司是一家分公司,獨立核算。有以下幾個問題。 1、由于分公司沒有資質一些業務接了但是由總公司開票,總公司入賬,但這比業務屬于分公司的,我要如何把這個錢轉過來?由分公司開票給總共公司嗎? 2、分向總或者總向分公司開費用票是都可以稅前扣除嗎?分總之間業務往來是否需要簽訂合同? 3、分公司的人員工資有一部分總公司發又有一部分分公司發,社保在總公司。分公司還需要對他申報個人所得稅嗎?對于分公司沒有給他買社保稅務部部門查出來會不會說我們違規了? 4、分公司交管理費給總公司,總公司開的管理費用票分公司不能稅票扣除,那么我能不能讓總公司開其他品名的票,這樣我可以稅前扣除呢?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是做承包食堂的,總公司在北京是一般納稅人,分公司在外埠是小規模納稅人,獨立核算。外埠的項目是由總公司跟外埠的公司簽署的,收錢是由總公司收取。因為外埠當地的員工要上社保,所以社保、工資等日常經營開支都是由分公司支付的,想問下這種總公司收錢,分公司花錢的經營模式,可不可以理解為總公司把項目包給了分公司來做,這樣每月1.總公把從對方公司收到的錢做收入,扣掉一定的管理費后打給分公司,此款總公司做成本2.分公司收到錢做收入并開專票給總公司進行抵扣。(特別問下,總分公司這間這種服務性的項目能否開專票?)這樣處理業務有什么不妥之處嗎?請您多多指正。
我想請老教老師,員工在公司服務,簽定勞動合同并計算工資. 但是考慮員工居住地孩子需要上學社保連續性問題,委托B公司代員工購買社保,并支付B公司社保費用。那么,于公司來說,等同于社保沒給員工購買,這一塊怎么規避,合法化?或是有什么更好的處理辦法?
你好老師,我們公司簡稱A公司,因為一些原因,B公司要求我們在他那里繳納社保,我們也配合。在B公司發放一部分工資及勞動合同的簽訂,但是A公司和B公司有業務上來的往來,根據勞動法員工在B公司發了工資就不能在A公司發工資,就有我們的C公司,C公司和B公司沒有業務往來。我們剩余工資就會在C公司發,那像這種情況我們C公司應該和員工簽署什么協議來規避用工風險?補充,兩邊都會報個稅,但是兩邊都未到扣個稅的標準,我們在C公司做的工資條上面會去算兩邊加起來的需要扣除的個稅,這樣是否合理?
公司提示去年有兩張貸款利息的發票,其中有一張金額已入賬可以對上,另一張沒有相同的金額,但應該是之前的財務分開入的,發票開的是總金額,現在聯系不到之前的財務,這種情況下應該選什么呀?
請問老師4月份資金納1季度的所得稅,補繳2024年的所得稅和印花稅,3月底沒有計提,帳務是反結帳做在3月底還是做在4月呢?
做暫估的時候可以掛在其他應付款這個科目上嗎?
老師去年應收賬款本來是1會計記賬成了1.1多記了應收賬款0.1今年他做了這筆分錄你看對那嗎
老師,您好,我想問一下,我23年和24年的銀行匯款手續費沒開發票,現在開出來應該怎么做賬呢?
老師你好,公司銷售固定資產汽車的會計分錄
未稅的但是轉的公戶需要開票給對方嗎
老師,銀行支付了標書費,但是票沒有回來,納稅需要調增嗎
股東轉讓,可以把投資款退給原股東嗎
老師,我是個體工商戶,營業范圍是“新鮮蔬菜零售;食用農產品零售”問一下開發票的話新鮮豬肉算農產品嗎?可以免稅嗎?謝謝
是的,勞務公司,有許可證。以勞務派遣的形式,由對方購買社保與發放工資。
你好; 那你就簽訂協議; 對方開票給你們; 你們正常做賬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