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股東之一,40%相當于分紅
請教老師,我們勞務公司百分之95的工人都是包工頭手下的,遍布在我們母公司(施工總包)所屬全國各地分公司項目部,通過考勤造工資表母公司專戶代發,為了規避農民工財稅風險,我們嘗試過讓包工頭代開經營所得發票給我公司但幾乎沒人去開,我公司百分之90的項目是外地項目,核定了個稅,雖然外地個稅問題應該是解決了,但剩下百分之10的項目工人也要有2000人左右,那么本地項目2000個工人個稅和2萬個本地加上外地工人社保并沒有解決,由于工人流動性大,也不知具體多少人有農保,加上本公司財務人力有限,如果全員扣繳農民工個稅會計沒有動力去做,或者搜集農保證明也搜不出,請教老師該怎么辦?如果我們和工人的用工合同約定了以完成一定期限的工作任務,那么我們在本地和外地的項目是不是就不存在社保風險了。
想請教一下老師,公司是按收取各個門店的銷售收入的百分之五的管理費來開票,作為公司收入,雇傭了客服為各個門店網上直播銷售,門店按銷售收入的百分之三付給客服作為工資發放,平時,各個門店的銷售收入全部都付給公司,公司扣除了管理費,客服工資后再全部返還給各個門店,我想問,這種我是只確認扣除的管理費為收入嗎?扣除的給客服的部分做工資薪金申報?返還給各個門店的全部做其他應付款?那我公司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的話,十二個月收到的管理費不超過500萬,就沒有增值稅,只要申報所得稅,申報各個客服工資薪金收入,對嗎?所得稅,每個月100萬以下就是2.5%的稅率,對嗎?
你朋友和幾個人一起合伙開了一個培訓班。他占股份比分之20。然后在里面當任書法國畫老師。但是他沒有得到采取按月厘米工資的形式,而是按每個孩子繳費的百分之40作為他的工資。也就是說學生票工資就少,學生多工資就多。結果公司法人說他是以合作形式領錢,就不給買保險。請問這合理嗎
一朋友和人合伙開培訓班,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20。他同時當任公司的書法和國畫老師。但是他沒有以每個月領工資的形式,而是收取每個孩子繳費的百分之40作為工資,但是公司的法人就認為這是合作費用,不給他買保險,請問合理嗎
這個題計提折舊沒有一個是符合這個公式的
老板一共開了4家公司,一家是育苗基地公司,一家是做護膚品原材料,一家是國際貿易公司,一家是投資公司,老板問我幾家公司之間要怎么開票才合適,叫我出一份稅務籌劃方案給他
開代理記賬公司,個體工商戶可以嗎?這樣還是需要三個專職人員嗎?
公允模式下的投房出租了,確認收入的時候,不用結轉成本是嗎?所以可以理解為公允模式下的投房出租是沒有成本的?因為他沒有折扣減值呀!
這總結為提尾不提頭。這道題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銀行手續費沒有需要納稅調整的,需要填寫到a105000第23行嗎
想要查看企業這個月收入多少增值稅專票在哪里查
老師,好。成立上市公司,都要具備那些條件,或者前期都要做那些準備
股東不一定要在本公司買社保,是否繳納社保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只是公司股東,并沒有在公司上班,那么公司就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是否自己繳納,要看個人意愿;如果正常在公司上班,那么他不僅是公司股東同時也是公司員工,按照法律規定公司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
所以他應該辦理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