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看一下加計扣除聲明有作廢嗎?重新填寫。
老師,我想咨詢兩個問題,1、部分像現代服務,生活服務等進項稅可以加計遞減10%,請問這個分錄該如何做?整套分錄哦,同時需不需要計提,如果需要計提的話分錄如何,次月申報抵減那部分如何做,遞減剩余那些還是要繳的,等繳納時,繳納這部分又如何做,麻煩老師分別列一下給我好嗎?2、增值稅綜合服務平臺勾選一張進項票可以分次勾選?如果不能分次的話,以前年度或者月份有收到進項,當時沒有勾選抵扣,現在還可以勾選抵扣現在月份的銷項?還有就是比如我上個月有個運輸費或者說是代理服務費的進項票,我這個月開出了技術服務費的銷項,我可以用之前月份的運輸費或者代理服務費的進項來抵扣我這個月份的技術服務費進項嗎?
老師好,請問:問題一:2019—2021年增值稅進項加計抵減稅額共計9642.11(2021年12月份補計提的)多交的增值稅退稅了6436.72。現請教的是:我更正前兩年的所得稅年報讓后我賬上怎么體現?我們是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這種情況下我怎么做會計分錄?問題二:當時稅務部門退稅款6436.72元我當時就做了營業外收入了這筆退稅我有如何做賬務處理?謝謝老師的耐心指導并早盼給一個疑答!
我司屬于一般納稅人,制造業,但將廠房出租,執照有租賃服務。 去年電子稅務局提示我司符合享受加計抵減10%政策。我司沒有享受。 于是我將2019.4月起—2021.12月的進項,補計提了.提交2019.2020.2021的加計抵減聲明也都通過了。 2022年3月份專管員給我打電話,意思我是制造業怎么享受服務業的加計抵減政策,于是我找專管員,提供我司沒有任何制造業務,純廠房租賃,占公司全部收入的80%-95%. 專管員讓我更改了行業為服務業。 我是22.年3月更改的服務業。那么我想問: 1.是不是按照實際業務判斷,我司租賃業務占比80%.符合加計抵減政策,可以享受2019.4-2022.12月的10%?還是說只能享受“更改行業”后的2022.4月—12月的部分? 2.現在稅局沒有質疑我的加計抵減,我擔心后期會不會再說我們不符合,多抵減了,再罰款?
請問老師,我提交加計抵減政策選擇的時間是2022年9-12月份的數字,然后提交上去之后,才發現12月份也有未開發票的收入,我沒有加進去,像這種情況,下個季度還可以選擇2022年12月的加計抵減聲明不?還是說像這種情況只能撤回已提交的加計抵減聲明哈?
請問老師,2022年1月份開始成立,那么9月份開始有收入,10月沒有收入,11月份有收入,12月份也有收入,請問在2022年提交加計抵減政策聲明時,應該選擇所屬日期是9月-11月嗎?還是說可以選擇9月-12月份的收入數字?
請問企業臨時找外單位人員幫忙干了四天活支付1200元,如何申報個稅?需要注意什么呢?
公辦幼兒園可以和員工簽署私車公用協議,沒有租金只報銷油費嗎?
行政單位員工去黨校學習的培訓費和差旅費能直接轉賬給個人嗎?
行政單位支付給員工個人的差旅費能直接轉賬給個人嗎??
生產企業 如果3月有出口收入,已經開具出口發票,申報了增值稅, ①3月的免抵退稅是否可以先不申報,等到時候跟以后月份,例如(4或者5月份)的免抵退稅一起申報呢 ②還是說申報了當期的增值稅,就一定要申報免抵退稅 ③如果是那種超期申報的(超次年4月),是否可以跟正常申報的,一起申報退稅
發現一張取得的切割機發票不是我公司的購買的,怎么處理
公司轉讓了,之前的賬還有用嗎?還是以后的賬0申報
匯算清繳時,假如2024年的業務招待費需要調增10000,補交稅10000*5%=500,小規模公司,小企業會計準則。能不能在4月份做賬務處理,借:所得稅費用 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500,需要改資產負債表的年初數嗎
老師,公司簽訂進項銷項合同有啥作用呢?
老師,有增資協議模板嗎?
如果你不填寫的話,也不影響你加急扣除,可以不用修改的。
是的,這個月的可以增值稅已扣除幾百元,但是12月份也有未開發票的收入,我的意思是,當時選擇的加計抵減政策聲明選擇的所屬日期是2022年9月2022月12月,那么請問下次下個季度我再次提交加計抵減政策聲明時,還能勾選2022年12月的日期不?因為當時12月份還要未開的發票數字未提交上去
可以的,只要你能填寫12月份的就行,你這一次填寫的加計扣除聲明是抵扣幾月份的?
就是因為之前勾選過2022年12月份的過,就不知道23年第一季度再次提交加計抵減政策聲明時是否還能勾選2022年12月的
可以的,可以這么做的。
我剛電話客服,客服說2022年成立的公司,如9月份開始有收入,那只能選擇9-11月份的數字,我們公司10月份是沒有收入,請問老師是這樣的嗎
你好,沒有的,不就是零嗎 9到11月份是不是包含十月份。
是的,但是我想問的9-12月日期的話不對嗎?,所以我搞不懂,那個客服說應該選擇的日期是9-11月,但是我早就提交加計抵減政策聲明了,選擇的日期是9-12月,所以不知道要不要修改所屬日期
不對 所屬期就是九到11月份兒。
那這么說,等23年提交加計抵減政策時,選擇日期是22年12月開始是嗎
那按老師這么說的話,我當時選擇9-12月所屬期有誤,那么我要是去修改的話,會有啥影響的不 ?
你好,填寫的是九到12月份的數據。
但是我們公司是從2022年1月份開始成立的公司,確定是是可以選擇9-12月嗎
是的 可以的 只能是一般納稅人有收入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