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現在是不用申報的呢,你最后一張截圖已經給你說了。你這邊公司總人數多少呢?殘疾人保障金是有優惠政策的
老師,我現在遇到19年的一筆26000房租費,重復確認了,2020年匯算清繳沒有調整, 1.現在正確的做法是去做更正申報,我想問一下,更正申報流程是什么?很麻煩嗎?稅務局會不會找別的問題啊?這個公司特別小小規模。 2.另一種有人建議直接在當期紅沖,但是今年1至11月份管理費用都是零,如果現在紅沖,會發現管理費用負數,這會不會引起稅務局的警覺?稅務局眼前一亮,我就不好過了。稅務局就很可能看出來沖了19年的費用了 3.如果在2021年匯算清繳調增的話,稅務局以后發現這個問題 還會不會要補稅?或者補稅從今年匯算清繳結束到明年匯算清繳結束之間補稅?還是今年匯算清繳之后都補稅?
我在一家建材公司工作,老板有五六家門店,主要經營木門、吊頂、地板等。 我剛來不久,年底出年報表,利潤表有80萬的利潤,老板說不對,今年生意不好,不賠就不錯了,不可能有80萬的利潤,我作為會計,遭到老板的一度懷疑。 站在老板的角度,他就主要比較關心存貨、現金、應收款等數據,而利潤表他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我給他解釋他也還是糊里糊涂。 我們用的管家婆財務軟件,是業務和財務結合的版本,首先三個月內庫管就換了三個人,每次盤庫的賬實差異有些大,這是內部管理問題。再有就是,我發現很多存貨竟然沒有進貨價,我都不知道當初是咋錄進去的,我認為這可能也是影響利潤表的一個原因。 現在老板想和我談談怎么管理,讓我出份財務流程,各位老師有沒有好的辦法,就是個進銷存,現在是客戶交了定金,店長就負責進貨,然后銷售。 字有點多,受累了。
您好老師,我想咨詢一下,我遇到的第一個問題是我今天7月2日開票中出現了去年11月份已經開過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然后我就去稅務局找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在電腦上撤走這個這個重復發票過程中又出了 “匯總操作期間,得先申報才可將重復發票撤走”的提示, 然后我就找我們企業的會計讓她先在稅務官網先申報不交稅操作 , 但是緊接著就出現了第二個問題:會計在申報過程又出現 【 您當前開票數據中存在“應稅服務”發票信息,但營改增納稅人類型是應稅貨物勞務,無法進行申報提示”】=【出現“應稅服務”問題的原因我找出來了是“我將上個月即六月份的一張9萬多元本該開13%稅率的發票錯誤的開成了6%稅率問題】, 那我如何解決出現的這些問題啊,步驟是怎樣的啊,老師
老師能幫我解答一下關于個稅的問題嗎,我們公司是每個月5日發上個月的工資,每月15日之前申報稅。我們公司有一個員工今年1月份入職的。1月11日給她上的社保。我們正常1月5月發去年12月的工資,那我1月申報的是去年12月的個稅。但沒有她的工資,就沒有給他做申報。等2月5日 發1月的工資了。2月份她有工資收入了。個稅申報的稅款所屬期是2月的了。現在個稅系統里查不到他1月份稅款所屬期的記錄。也就沒有她1月份社保的申報記錄,這怎么辦,她現在要我們公司來補。在社保系統里是能查到她1月份我們公司是上社保的記錄的。他說1月份沒有收入做0收入的申報。就能看到有社保的申報了。我覺得我們沒有錯,也不應該補呀。我們要怎么辦這個事情呢?
請問下,老師這里有個提醒我的代辦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可是我點擊申報以后出現了每年8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期間不允許辦理跳出來,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意味著我不用申報了,而且稅種認定里期限是次年9月15日,是不是再次意味著我不用現在申報呀,請遇到過這個問題的老師幫忙解釋下,我要怎么做
重慶某公司答應借給我公司一億(有借款合同),并且免歸還(有免歸還協議),實質是贈與我公司一億。現在一億未到賬,即我公司對重慶某公司擁有一億債權。 現我公司用著一億債權實繳注冊資本,要繳企業所得稅嗎?
酒店服務型行業,注冊資本200萬,資產實質3500萬,借款3600萬用于經營,欠貨款200萬,實質經營虧損,無法達到1年內還款,利息也未進行計提,面臨高個稅稅務風險,該怎么處理呢?
老師,請問附圖的分錄對嗎?
公司投資支出款手工記賬怎么記
你好老師應付賬款已經付完款了,發票已經5年了沒有開,企業已經不存在了,賬務如何處理?
你好老師應付賬款已經付完款了,發票已經5年了沒有開,企業已經不存在了,賬務如何處理?
2024年度匯算清繳里調出的業務招待費8000多元,那么利潤多了8000多元,請問老師:2024年度利潤表中如何調整?
純利潤的情下200萬交多少稅,個體工商戶
老婆是法人存在負面清單,更放老公做法人可以嗎?
老師請問怎么區分勞務和服務
可是我的代辦那里老師跳出來,消不掉,不用管他嗎
我以為我的代辦出現了就一定要申報的
不是這樣的嗎
那你那里有申報期限,而且你點進去也報不了,可以先不用處理
這個申報期限的意思是在2023年9月15日之前申報完成是嗎?是這個意思嗎,那今天不就是2023年01月12日,也是2023年09月15日之前呀
是的。你可以在4月份的時候申報,你看一下最后一張圖片
那我想問下,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總人數,是不是代扣代繳的個稅上面的人數呀,我們公司有時候有10多個人,但是個稅就代扣代繳了5個人,一直都是代扣代繳5個人的個稅,那我4月份的時候是不是就申報總人數5人,還是10人呢
是不是應該和個稅系統保持一致呢
這個是需要跟個稅那個保持一致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