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保證人在票據或者粘單上未記載被保證人名稱旳,已承兌旳票據,承兌人為被保證人;未承兌旳票據,出票人為被保證人。在本題中,票據未經承兌,因此被保證人為甲公司。
2020年2月19日,a公司向b公司簽發了一張出票后兩個月付款金額為20萬元的商業匯票該匯票載明c公司為付款人,公司在匯票上簽章做了保證,但未記載被保證人名稱,公司取得匯票后背書轉讓給乙公公司單位記載但未記載背書日期,E公司于2020年3月15日向c公司提示承兌時c公司以其所欠公司債務只有15萬元為由拒絕承兌,E公司擬行使追索權實現自己的票據權利 不太理解這道題說的a公司向b公司簽發了一張出票后兩個月付款金額為20萬元的商業匯票 怎么能簽發兩個月呢?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是到期日起十日啊 謝謝
A公司為償還債務,給B公司簽發了一張商業承兌匯票,付款人為C公司,匯票金額人民幣500萬,出票日期為2015年3月15日,付款日期記載為見票后6個月。B公司收到匯票后,于2015年3月29日背書轉讓給D公司,并記載了“不得轉讓”字樣,但在背書欄并未記載被背書人名稱,D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E公司,但在背書欄并未記載被背書人名稱,2015年4月17日E公司將匯票交付給F公司,F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將匯票交付G公司,G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向C公司提示匯票請求付款被拒絕,G公司遂以ABDCEF公司為被告,以訴訟方式行使追索權。問題:
甲公司向乙公司訂購一批貨物, 于2021年4月1日向乙公司簽發了一張1個月后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承兌人為甲公司的開戶銀行A銀行,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點。乙公司取得該票據后將票據背書轉讓給丙公司。B銀行作為保證人在票據上簽章,但未記載被保證人。丙公司受丁公司脅迫將票據背書轉讓給丁公司,丁公司將該票據贈送給戊公司,戊公司將票據背書轉讓給善意的庚公司。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題。最遲付款是幾月幾號
甲公司向乙公司訂購一批貨物,千2022年4月1日向乙公司簽發了一張I個月后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承兌人為甲公司的開戶銀行A銀行,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點。乙公司取得該票據后將票據背書轉讓給丙公司。B銀行作為保證人在票據上簽章,但未記載被保證人。丙公司受丁公司脅迫將票據背書轉讓給丁公司,丁公司將該票據贈送給戊公司,戊公司將票據背書轉讓給善意的庚公司。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題。(2)B銀行未在票據上記載被保證人的,視誰為被保證人?
甲公司向乙公司訂購一批貨物,千2022年4月1日向乙公司簽發了一張1個月后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承兌人為甲公司的開戶銀行A銀行,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點。乙公司取得該票據后將票據背書轉讓給丙公司。B銀行作為保證人在票據上簽章,但未記載被保證人。丙公司受丁公司脅迫將票據背書轉讓給丁公司,丁公司將該票據贈送給戊公司,戊公司將票據背書轉讓給善意的庚公司。分析下列小題(1)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哪些持票人可以享有票據權利?(2)該票據應當提示付款的最遲時間是哪天
感覺差額納稅可以扣除分包款和材料成本票等,和抵扣進項差不多啊
老師,都選擇了簡易計稅,取得固定資產的專票還怎么抵扣啊,沒有一般計稅的項目啊
老師那如果選擇差額征收,是不是要求對方給我們開普票就可以了,就沒有必要專票了
老師那取得的費用類的發票再差額開票的時候不能扣除是吧
樸老師,行政事業單位的,要沖一次其他應收款,借其他應收款,貸什么啊
本事業單位a,收到本事業單位墊付b事業單位員工方某社保18360.9元,支付出去給事業單位c墊付本單位職工社保12497.88元,怎樣沖銷呢,借其他應付款12497.88元,待:其他應收款12497.88元,中間的差額,借記:事業支出,待:銀行存款可以嗎?
此題分錄咋寫還有不能帶來經濟利益為什么2024年還要攤銷
老師,股份有限公司是看認繳還是實繳?
事業單位a收到墊付事業單位b的員工甲某社保18360.9元,事業單位a付出去事業單位c墊付的本單位員工社保12497.88元,請問收入和支出怎樣互相抵消?
應稅消費品出口,哪些情況下消費稅免稅但不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