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邊只是把那個資金統計一下上報上去,就是相關部門想看一下你這個資金的一個安置情況,你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如實統計上交就行了呀,你只是一個統計數據,你不存在去背什么鍋的問題。
老師好!房地產公司現在籌資籌建期,有一筆錢是公司和私人簽的工程發包意向性的協議,當時項目老板要求將款項打到我的私人賬戶里,由我(財務部)給拆遷戶發拆遷費。當時我看了合同之后向項目經理說有財務風險,要求將款項轉自公司賬戶,或者由拆遷征收辦發放,但項目老板總與各種理由說不行。我不肯與個人名義去辦理,最后老板讓我將款項轉到另一名員工賬戶上,由她來支付拆遷戶的拆遷費。請問這種情況下要不要做賬,做賬的話我會不會有風險?在稅務上財務承擔什么風險?1
老師好!房地產公司目前籌資籌建期,公司有一筆錢是和私人簽訂的工程發包意向性協議,項目老板指定將款項金額(50萬)打到我的個人賬戶上,用來發放拆遷戶的拆遷費。我過后看了合同,對項目老板強調財務風險,要求將款項打到公司賬戶上或拆遷征收辦,由他們去發放,可項目老板不同意,總有各種理由說不能打到公司賬戶等。當時我不肯于我個人賬戶轉發這筆拆遷費用,老板只好讓我將款項轉到另一名員工的個人賬戶,由她來支付。這筆款項到目前都還沒做賬。請問老師這筆賬要不要做?如果做賬的話,財務人員會有風險嗎?稅務局會查賬嗎?如果不做賬的話,又會承擔什么風險?
老師好!房地產公司目前籌資籌建期,公司有一筆錢是和私人簽訂的工程發包意向性協議,項目老板指定將款項金額(50萬)打到我的個人賬戶上,用來發放拆遷戶的拆遷費。我過后看了合同,對項目老板強調財務風險,要求將款項打到公司賬戶上或拆遷征收辦,由他們去發放,可項目老板不同意,總有各種理由說不能打到公司賬戶等。當時我不肯于我個人賬戶轉發這筆拆遷費用,老板只好讓我將款項轉到另一名員工的個人賬戶,由她來支付。這筆款項到目前都還沒做賬。請問老師這筆賬要不要做?如果做賬的話,財務人員會有風險嗎?稅務局會查賬嗎?如果不做賬的話,又會承擔什么風險?
老師好!拆遷戶2019年9月14日簽訂的房屋補償安置協議書上寫有一項是拆遷戶的住房過渡費暫付6個月,(比如:住房面積是122.96㎡,補償標準是15元/㎡/月,暫付6個月,金額11066元)這是拆遷征收辦含在拆遷款里一起發放。可現在過渡費由公司發放,公司已發到2020年7月。之前的公司辦事人員將統計發放過渡費時間統計以2019年9月來計算的,請問一下現在該怎么計算清減出來?是以9月14日一9月30日來計算呢?還是以9月14日一10月14日為整月推算?因為拆遷辦給拆遷戶發放的具體時間和名單,我不知道什么原因公司到現在都沒有這發放名單,所以我也不知該從哪推算比較合理些?該怎么入手?都被整懵圈了
老師好!公司是搞房地產開發的。因為在房屋拆遷中,第一次房屋拆遷及拆遷補償款及過渡費,公司將款項金額匯入某某區房屋征收辦發放。所以拆遷征收發放第一次的人員名單發放清冊公司沒有,在第二次公司接手自己發放時,辦公人員只是以簽訂合同日期來推算月份。請問一下老師這樣推算可不可以? 如果要去拆遷征收辦去拿第一次發放清冊(因為公司還欠征收辦600萬未付清)的話。要不要公司提供什么手續給我?
老師:請問建筑行業環保稅由業主方(建設方),施工方還是總包方申報的呢?如果申報按建筑面積計算嗎
老師,公司最早的一筆日記賬是3月份的,我把內賬的啟用年月設置到3月份嗎?
創投公司運營收益,屬于免稅嗎?
2022年4-12月份小規模收入分錄,是借銀行,貸收入(價稅合計金額)嗎?還是拆分增值稅,然后減免的增值稅結轉到營業外收入
匯算清繳A105090表,沒有內容可填,還需要打開保存嗎
老師,已付款未開票的往來怎么弄,票也開不出來
清賈蘋果老師回答,其他人誤接,否則差評!!環保稅怎么做賬
匯算清繳中《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是不是不管有沒有稅會差異都要填寫?
老師,退稅時顯示應納稅所得額繼續操作會怎么樣
親,退稅時顯示應納稅親,退稅時顯示應納稅所得額還要繼續操作嗎
像這類款項一般金額都比較大,況且就是涉及到的人員也是比較廣泛的,有可能在實際執行當中經常會出現一些變化,這個是很正常的。
是這樣的,之前公司在房地產上一直開發不了,是因為我市區里要將市中心的住宅區開發成古城,區里城市建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和我公司簽有合同(注:雙方已約定,城投公司預付市中心住宅戶的購房款項,只能用于支付拆遷戶費,不能用于其他,由拆遷辦代付)將市里住宅區的住宅戶安置到我公司開發的地段上。今年8月份公司向城投公司借款4100萬元用來支付市交易中心購房產證,8月15日已還。現在法人是要將我方公司負責征收房屋片段安置拆遷面積及產權調換的面積統計,并將在拆遷中補償拆遷戶的各種拆遷補償款費用(室內裝修費、房屋征收補償費、搬家費、暫付6個月過渡費等),用來這次城投撥來的款項金額,看是否有這么多?:是不是金額符合?
我市江區對黔東項目購房款的金額有6200多萬元,現公司要有已支付6200多萬的金額沖抵掉 (具體合同簽訂內容是前法人與對方交接,我也不清楚,之前與對方交接合同的人員已辭職,辭職時移交工作并沒有移交清楚,走時只是說去省城治病,半個月回來,讓我暫時替她一下)而現在需要將預算統計表算好給負責上傳給公司另外一個人,由他去整理給政府。我只是將已知道支付的這些上傳給辦公人員,由他去操作,請問一下我是否有風險?應該如何規避? 像這種情況我需不需要公司給我提供什么材料及其他自保?我怕后期會有什么問題解釋不清楚?到時候讓我來擔責,多不劃算
首先哦,這個業務的實際經手人并不是你自己。那你只是后面接手,然后現在只是需要核對數據,提供一些資料來進行核對統計。那你就根據你前任會計移交給你的資料,以及你現在自己經手的數據,如實提供上去就行了。這個事情追責肯定是實際項目的負責人或者是公司的負責人,而不是你一個僅僅統計數據的后來人。
而且公司實際上已支付出去的沒有達到6200多萬元,請問一下這怎么處理? 我要不要公司提供什么給我自己,證明是公司法人讓統計的,而不是我自己做的?我怕后期有什么事?自己到時侯解釋不清
你這里統計是根據你實際支付情況統計處理 沒有支付的分析原因說明上報即可
不需要,你只是統計,你不屬于責任人
公司有些拆遷戶的房屋安置協議合同(公司前法人名字、江區辦事處、拆遷辦、拆遷戶戶主等簽訂)原件及產權調換協議,這些都是前期辦事人員與對方拆遷公司有移交清單,這些款項的金額都還沒有支付清楚,也不知道當初這些合同前法人同拆遷辦的負責人是怎么溝通的?這些如果追責我會有問題嗎?主要是以前經手這些事的人已經不干了,走時并沒有交移工作,很多工作我接手時并不清楚,這種情況下我應該如何自保?
有問題根本就不是你經手的,你只是把數據統計,你根本就不存擔任何的責任,又何來你說的要去保全你自己,避免責任的問題和手續呢?
好的 謝謝老師
不客氣,祝你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