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你好,具體問題是什么
s市甲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成立并辦理了稅務登記,屬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汪某,主要從事玻璃制品銷售。2019年至2020年期間,甲公司與稅收管理員陳某相互勾結,部分銷售收入不開具發票。不按規定入賬,未申報納稅。另一稅收管理員任某對此知情。任某在接受甲公司2000元紅包后,對甲公司未申報納稅一直放任不管。 2021年12月,稅務局檢查發現:2019年度,甲公司瞞報銷售收入580萬元,逃避繳納稅款110萬元,占該公司2019年度應納稅款總額的24%;2020年度,甲公司瞞報銷售收入758萬元,逃避繳納稅款142萬元,占該公司2020年度應納稅款總額的42%。稅務局依法決定追繳,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汪某拒不補繳上述稅款。另查明,汪某于2019年1月2日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緩刑2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公安機關立案后,甲公司繳清了上述稅款及滯納金。汪某被逮捕后如實供述,同時表示:稅務局決定追繳時,甲公司已瀕臨破產、無補繳能力,并非故意拒不補繳。 檢察機關對甲公司及汪某以逃稅罪提起公訴。 稅收管理員陳某、任某涉嫌罪名有哪些?
s市甲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成立并辦理了稅務登記,屬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汪某,主要從事玻璃制品銷售。2019年至2020年期間,甲公司與稅收管理員陳某相互勾結,部分銷售收入不開具發票。不按規定入賬,未申報納稅。另一稅收管理員任某對此知情。任某在接受甲公司2000元紅包后,對甲公司未申報納稅一直放任不管。2021年12月,稅務局檢查發現:2019年度,甲公司瞞報銷售收入580萬元,逃避繳納稅款110萬元,占該公司2019年度應納稅款總額的24%;2020年度,甲公司瞞報銷售收入758萬元,逃避繳納稅款142萬元,占該公司2020年度應納稅款總額的42%。稅務局依法決定追繳,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汪某拒不補繳上述稅款。另查明,汪某于2019年1月2日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緩刑2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公安機關立案后,甲公司繳清了上述稅款及滯納金。汪某被逮捕后如實供述,同時表示:稅務局決定追繳時,甲公司已瀕臨破產、無補繳能力,并非故意拒不補繳。檢察機關對甲公司及汪某以逃稅罪提起公訴。
s市甲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成立并辦理了稅務登記,屬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汪某,主要從事玻璃制品銷售。2019年至2020年期間,甲公司與稅收管理員陳某相互勾結,部分銷售收入不開具發票。不按規定入賬,未申報納稅。另一稅收管理員任某對此知情。任某在接受甲公司2000元紅包后,對甲公司未申報納稅一直放任不管。2021年12月,稅務局檢查發現:2019年度,甲公司瞞報銷售收入580萬元,逃避繳納稅款110萬元,占該公司2019年度應納稅款總額的24%;2020年度,甲公司瞞報銷售收入758萬元,逃避繳納稅款142萬元,占該公司2020年度應納稅款總額的42%。稅務局依法決定追繳,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汪某拒不補繳上述稅款。另查明,汪某于2019年1月2日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緩刑2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公安機關立案后,甲公司繳清了上述稅款及滯納金。汪某被逮捕后如實供述,同時表示:稅務局決定追繳時,甲公司已瀕臨破產、無補繳能力,并非故意拒不補繳。檢察機關對甲公司及汪某以逃稅罪提起公訴。稅收管理員陳某、任某涉嫌罪名有哪些?
s市甲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成立并辦理了稅務登記,屬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汪某,主要從事玻璃制品銷售。2019年至2020年期間,甲公司與稅收管理員陳某相互勾結,部分銷售收入不開具發票。不按規定入賬,未申報納稅。另一稅收管理員任某對此知情。任某在接受甲公司2000元紅包后,對甲公司未申報納稅一直放任不管。2021年12月,稅務局檢查發現:2019年度,甲公司瞞報銷售收入580萬元,逃避繳納稅款110萬元,占該公司2019年度應納稅款總額的24%;2020年度,甲公司瞞報銷售收入758萬元,逃避繳納稅款142萬元,占該公司2020年度應納稅款總額的42%。稅務局依法決定追繳,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汪某拒不補繳上述稅款。另查明,汪某于2019年1月2日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緩刑2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公安機關立案后,甲公司繳清了上述稅款及滯納金。汪某被逮捕后如實供述,同時表示:稅務局決定追繳時,甲公司已瀕臨破產、無補繳能力,并非故意拒不補繳。檢察機關對甲公司及汪某以逃稅罪提起公訴。稅收管理員陳某、任某涉嫌罪名有哪些?
s市甲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成立并辦理了稅務登記,屬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汪某,主要從事玻璃制品銷售。2019年至2020年期間,甲公司與稅收管理員陳某相互勾結,部分銷售收入不開具發票。不按規定入賬,未申報納稅。另一稅收管理員任某對此知情。任某在接受甲公司2000元紅包后,對甲公司未申報納稅一直放任不管。2021年12月,稅務局檢查發現:2019年度,甲公司瞞報銷售收入580萬元,逃避繳納稅款110萬元,占該公司2019年度應納稅款總額的24%;2020年度,甲公司瞞報銷售收入758萬元,逃避繳納稅款142萬元,占該公司2020年度應納稅款總額的42%。稅務局依法決定追繳,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汪某拒不補繳上述稅款。另查明,汪某于2019年1月2日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緩刑2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公安機關立案后,甲公司繳清了上述稅款及滯納金。汪某被逮捕后如實供述,同時表示:稅務局決定追繳時,甲公司已瀕臨破產、無補繳能力,并非故意拒不補繳。檢察機關對甲公司及汪某以逃稅罪提起公訴。稅收管理員陳某、任某涉嫌罪名有哪些?
權責發生制轉換為收付實現制對應的會計等式。 實際收入=收入+應收賬款貸方數-應收賬款借方數+預收賬款貸方數-預收賬款借方數 應收票據科目該如何處理?其他應收是否也按照應收賬款處理? 實際支出=費用+應付賬款借方數-貸方數?預付賬款借方數-預付賬款貸方數-累計折舊和待攤費用 應交稅金如何處理?其他應付同應付賬款的處理方式? 最終上述實際收入-實際支出=貨幣增加額? 該公式是否成立?該如何調整?
老師:請問負債過大, 1、可以處理的方案有哪些?。?2、轉資本需要哪些手續? 3、轉資本有哪些損失嗎?
注冊資金100萬,5年內實繳100萬是指法人5年一共存進賬戶100萬還是一次行存進賬戶100萬 別人轉進賬戶的錢可以算在內嗎
廠家開具負數發票給我們,我們就做進項稅額轉出,沖減成本,廠家就沖減收入,沖減銷項稅,是這樣處理嗎?
代買購置稅和保險??梢源I的吧?就是別人從我們這里買車,我們把這個車輛購置稅收了,買了 然后發票是對方名字的。賬務處理咋做的 是這樣做嗎? 我已經借銀行存款89800 貸應收賬款89800 開票,借應收賬款 74500,15300代付保險和上牌的。收款89800,開票74500,其中15300是保險跟車輛購置稅代付的。 分錄。開票時借應收賬款 74500主營業務 銷項稅額 收到款項,借銀行存款89800 應收賬款74500 其他應付款 車輛購置稅 和保險15300 代付車輛購置稅跟保險。借其他應付款車購稅和保險 貸銀行存款
2024年7月以后新開的賬戶3年緩沖?5年內實繳是什么意思?實繳是注冊資金100萬就需要往賬戶存100萬么
廠家返利給我們,我們是沖減成本,對于廠家來說,這筆錢怎么做賬?
老師,請問一下年終獎25萬要交多少個稅啊?咋算?平時每個月也有工資5千以內,有一個娃,有一套新房 房貸。
公司應該要收到一筆營業外收入50元,但銀行自動扣了5塊錢手續費,實際到賬是45元。 做賬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貸營業外收入45元。 還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借營業外支出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還是借銀行存款45元,借財務費用手續費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公司收到一筆營業外收入50元,銀行自動扣了5塊錢手續費,實際到賬45元。 做賬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貸營業外收入45元。 還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借營業外支出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還是借銀行存款45元,借財務費用手續費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