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對的 是這么做的
比如說房地產企業向國家支付土地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繳納了城鎮土地使用稅,然后用這個土地來開發房地產,建造房屋,繳納了房產稅,之后把該房屋連帶土地轉讓,取得轉讓收入,那么繳納土地增值稅的時候,之前交的上面這些稅可以抵扣么
老師,我們公司有一塊土地,每年繳納了土地使用稅,后來在上面建了房子,要繳房產稅,請問繳了房產稅,土地使用稅還要繳嗎?
老師公司之前買了一塊地每個季度都在交土地使用稅稅,現在在地上建了房子房產證也拿了,要交房產稅這個房產稅時按房子的價格交稅對吧,土地使用稅我們不個季度都在交啊,為什么稅務局打電話說交房產稅沒有交土地使用稅呢
購買了土地使用稅權,之后建造了房子,是不是以后每年交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郭老師
先購買土地使用權,后在土地上自建廠房,后續需要每年繳納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嗎?
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都是當年繳納上一年的嗎?
這個不一定,看你稅務局的稅種認定,有按年繳納的,一般都是在當年年底,也有按季度繳納的,季度末的次月。
哦哦,購買土地使用權的話,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什么時候呢?
1)如果企業取得的土地是熟地(凈地)的土地使用稅的納稅開始時間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如果企業取得的土地是熟地(凈地)的土地使用稅的納稅開始時間分兩種情況: 一、由納稅人從取得土地使用權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在土地管理局與企業辦理土地交付手續的實踐中,要特別注意以下兩點納稅義務開始時間: 1、土地管理局與企業辦理土地交付使用手續的時間滯后于合同中約定的交付使用時間,則城鎮土地使用稅應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 2、土地管理局與企業辦理土地交付使用手續的時間早于合同中約定的交付使用時間,則城鎮土地使用稅從土地實際交付的次月起繳納。根據以上分析,企業在簽定土地轉讓和出讓合同時,必須在土地出讓或轉讓合同中,注明土地交付使用時間節省土地使用稅。 (2)由于生地不可以招標,只有熟地才可以招標,因此,財稅〔2006〕186號文件中的“土地”是指熟地。如果企業通過招投標取得的土地是生地(毛地),則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時間是拆遷工作完成,開始使用土地的時間。
如果按照交付次月開始,10月交付,今年就繳納11月,和12月,正常一整年繳納金額是土地面積x單價,那么今年繳納金額是不是土地面積x單價再除以12乘以2 ?
你好 這個是一年的 最后的算法正確
嗯,土地面積乘以單價是一年的是吧?
你好一年的 一年的
那么房產稅是不是也是一樣的原理,例如某年8月開始納稅義務,那就房產原值乘以(1-扣除率)乘以1.2%再除以12再乘以5?
你好 對的 是這么做的
如果是直接購買一層辦公樓,那么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是不是同時產生?也是一樣按照全年應納稅額除以12乘以當年納稅義務開始到年底的應納稅月份?
有差別的 參考房產稅納稅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就拿企業直接找別的企業購買一層辦公樓來說,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納稅時間分別是什么時候呢?
你這個屬于新建商品房的嗎 需要你判斷 從你描述的判斷不了
謝謝老師我明白了,再問一個容積率問題,我看到一個容積率問題 容積率低于0.5的,房產原值地價計算要按建筑面積的2倍征收,如果大于0.5,則按實際地價計入房產原值。 請問這個容積率只針對購買土地使用權后自建房屋還是包括了企業直接購買一層辦公樓?
必須土地和房屋分開的 不一定非得是你們購入 只要能分開就行
明白,不管是購買土地使用權后自建房屋還是直接購買一層樓,計算房產稅時的房產價值都得算上土地使用權的價值吧?
你好是的是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