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學員,這個不用分開的
老師,請問計提社保,醫保時,分錄需要分開嗎?如,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管理費用-失業保險,管理費用-工傷保險,管理費用-醫保(單位承擔部分),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應付職工薪酬-失業,應付職工薪酬-工傷,應付職工薪酬-醫保(單位承擔部分)
老師我們財務經理要求計提工資和社保,社保要求計提明細分錄是不是這樣的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企業部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費 是這樣做嗎? 工資計提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獎金/等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 這樣做對嗎
老師,這個月養老金基數調整退1—8月的,繳費直接抵減了,這樣的話會計分錄怎么做,我平時做賬計提,借管理費用-社保,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繳費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單位,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個人,貸銀行存款,
發工資扣除社保,要把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分開嗎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基本醫療保險等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設定提存計劃-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在實際工作中做賬要這么編制記賬憑證并登賬嗎
老師,計提工資和社保個人部分,分錄做成借管理費用一員工工資,貸應付職工新酬一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資,對?
電子稅務局點提交可以撤回嗎?提交算申報嗎
一般納稅人變成小規模納稅人后,應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科目有余額要怎么處理
員工1-2月工資都是零申報,現在3月所屬期不打算申報員工了,可以把員工離職時間填在24年的12月份嗎
老師您好!因存在視同銷售行為,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記入銷售費用了,稅務上已確認銷項稅額,賬表不符,怎么調整可相符
企業法人以自己房子向銀行貸款,銀行直接將款項打給了有合同的第三方公司,然后第三方將款打給個人。公司賬面沒有款進出入。最終也是法人自己還銀行款。只不過第三方收到錢后給我們公司開了發票,這種情況怎么做賬呀。
資產負債表的年報是在財務軟件選擇2024年12期的嗎
看科目余額表能看得出。這個季度是虧損還是盈利嗎?
支付憑證截圖是報銷必須的原始憑證?
老師要是個人部分直接發工資扣除計其他應付款那其他應付款一直掛賬
老師就是我把個人部分社保直接記在了應付職工薪酬工資里面那匯算清繳是不是調增
統統記到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養老/醫保/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嗎
統統記到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養老/醫保/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嗎 個人承擔部分不用的
就是登企業承擔部分,這么做憑證么
就是登企業承擔部分,這么做憑證么 借管理費用-社保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